阳城县河北镇

阳城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日期: 2024-03-26 发布机构: 河北镇

根据《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转2023年度晋城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市人社函〔2023〕20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各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聘(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公务员、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权限

1.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晋城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总淘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全市申报人数的10%。

2.中小学一级、二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阳城县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一级教师评审总淘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全县申报人数的10%。

三、评审条件

基本条件和各级别职称(职务)标准条件。(见附件2)

四、申报办法

1.制定推荐评审工作方案。各学校(单位)要按照《阳城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方案,经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案包括参评条件、使用职数、推荐程序、推荐办法、工作纪律等。

2.实行“三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晋升人选推荐过程纪实制(见附件8),各学校(单位)要在校园(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指标,公示晋升人选的相关资料,公示评审结果和推荐参评人选,前两次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第三次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后各学校要对推荐参评教师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需注明参评教师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由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将推荐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一次性上报教育局。

3.实行申报推荐审核责任制。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各学校要指定专人对参评教师的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按要求签字、盖章。学校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材料审核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4.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所在学校(单位)要对推荐人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签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时间安排。

12月18日,各学校将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经县局联系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县局人事股备案。

12月28日,各学校报送推荐总结1份(加盖公章);推荐花名表1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Excel格式)。

推荐人选参加答辩和课堂教学评价、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料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审办法

(一)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1.答辩(以考代答)。考试实行百分制计分,统一采取“比较成绩法”划定分数线并确定考试等次。具体如下:

(1)分别计算各学段各学科的平均成绩。

(2)分别计算每人的比较成绩。

比较成绩=本人成绩-该学段学科平均成绩

(3)出现单人学科时,比较成绩=本人成绩-该学段平均成绩;

(4)将各学段(类别)参评人员的比较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非一线(含教管)四个学段(类别)考试人数比例确定等次。

(5)优秀等次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不合格等次按照不低于6%的比例由低到高确定。

2.课堂教学评价。采取讲课(或述职)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线,优秀比率不得高于30%。

3.资料审核。市高评委对通过答辩(以考代答)和课堂教学评价环节的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参评人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审核;对参评教师近一学年的教案进行评价,等级分为:优、合格和不合格。教案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教案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1.采取答辩(以考代答)和课堂教学评价(讲课或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答辩成绩*50%+课堂教学评价成绩*50%。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高中、初中、小学、幼儿、非一线(含教管)各个学段(类别)10%的比例由低到高淘汰。

2.资料审核。县中评委对通过答辩(以考代答)和课堂教学评价环节的参评人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审核。提供虚假资料或教案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职称推荐评审工作,要成立领导组,由班子成员、党员代表、职工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

2.坚持实事求是。各参评教师必须如实填报和整理申报评审材料,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的,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

3.中小学一级专业技术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绿色通道”,从教满30年且距离退休不足三年。

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即男1966年12月之前出生、女1971年12月之前出生,且1993年12月之前参加工作。

4.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职称评审推荐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平稳进行;相关人员要依规履行审核职责,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属学校(单位)集体违规违纪的,取消参评教师申报资格,并对学校(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属审核把关人员违规违纪的,在取消参评教师申报资格的同时,对审核把关人员提出批评,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1.中小学高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指标分配

2.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3.评审条件的说明

4.山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5.工作纪律要求

6.晋升各级别职务人员花名表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8.晋升人选推荐过程公示记实表

9.评审办法的说明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