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科学有效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举措》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河北镇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2008年省政府令第223号)等。
二、检查主体:
河北镇人民政府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和内容
1、执法检查方式
主要分为有计划执法检查和触发式执法检查。有计划执法检查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其他有检查计划的涉企执法检查,原则上每两个月完成1次全覆盖涉企执法检查;触发式执法检查是指因投诉举报、转(交)办、督办等发起的执法检查。
2、执法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河北镇辖区冶金工贸、城镇燃气、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食品加工等企业
检查内容:河北镇法定行政执法检查事项
四、检查要求:
1、凡无执法依据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
2、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应规范用语,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3、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两人以上参加,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4、行政执法检查时,涉及需要保密的事项,应当予以保密。
5、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
附件:河北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河北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