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蟒河镇

关于做好蟒河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02 发布机构: 蟒河镇

各村、各相关单位:

    自9 月1日起,阳城县 2021 年预收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开始。根据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城乡居民新增、变更、迁移参保登记仍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除职工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二、征缴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自然年度缴纳,集中征缴期为每年9月至12月,每月1-25 日可办理缴费,征缴期截止当年 12 月25日(节假日不顺延)。

    三、缴费标准

2021 年预收 2022 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 元。优化资助参保政策,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2022 年-2025 年,易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每年 280 元标准定额资助;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 9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自2022 年起,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 8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低于280元按280元资助)。资助参保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基金负担。继续对重度残疾人(I、II级)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按原政策渠道给予全额救助。

    四、特殊缴费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1、II 级),在镇重点优抚对象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员等城乡困难居民以相关部门提供救助花名为准,执行参保分类资助政策。对多重困难身份的人员只允许按一种身份参保,只享受一种资助,不能重复资助。

    五、缴费方式和渠道

    (一)微信缴费

    参保人可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缴费,进入缴费页面务必选择正确的参保地进行缴费。

    (二)银行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云闪付 APP、云缴费 APP、协作银行手机 APP、

银联扫码等自行完成缴费;也可使用农商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三)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缴费

    缴费人选择【自然人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选择【社会保险费申报及缴纳】进行缴费。

   (四)社保缴费专用 POS 机、现金缴费

    缴费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通过社保缴费专用 POS 机进行刷卡缴费或使用现金进行缴费。

    (五)集中代收

    缴费人选择由村(居)委会、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的,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 APP 等多种渠道代办完成缴费。代办人员采取以电子方式代为缴费的,需建立台账,由缴费人和代办人员共同签字,并明确具体的电子缴费渠道。缴费期结束后,各代办机构负责人应对台账内容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留存备查。

    六、缴费查询

    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选择【我的缴费记录)可以实时查询通过微信缴费的明细信息;选择【参保人缴费查询】,可以查询全渠道缴费入库记录。

    七、退费规定

    符合退费政策的缴费人自行向退费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退费申请,且必须要在集中征缴期内及时申请,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核验确认,可办理退费的及时退还给缴费人;不能退费的,当场告知缴费人原因。退费政策及申请资料请咨询退费地医保经办机构。

    八、注意事项

    新生儿出生当年,只需凭新生儿户籍,集中缴费期到户籍地所在村(社区)参保登记,错过集中缴费期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当年不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对参保政策,待遇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是由政府组织和实施的惠民工程,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或村、学校、单位等集中代征”的方式。各村、各单位、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征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医保具体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各村、各单位要全力以赴地把此项工作领导好、组织好、落实好,确保我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按要求完成。同时继续支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城县支公司做好城乡居民意外补充保险工作,切实减轻居民看病负担。

   (二)强化部门协作

  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涉及到医保、税务、扶贫办、民政、退役军人、驻乡单位、各村等部门,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做好协作配合。医保人员要认真做好参保信息管理、政策宣讲、特殊人群资助及补贴办理等工作;税务要做好征缴渠道畅通工作,要优化征缴服务、履行好征缴职责;民政、扶贫办、退役军人等部门要确保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各村要做好广大城乡居民征缴组织工作。有问题随时沟通,有困难共同解决,要在沟通中凝聚共识,在工作中积累经验,扎实推进我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征缴工作。

   (三)深入开展宣传

  各村和各单位一定要把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深层次的宣传,多用本地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补偿的实例宣传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好处,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吸引力,带动城乡居民自觉自愿参加医保。

   (四)加强考核督查

    我镇适时对各村、各单位征缴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责任落实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进度、征缴任务完成好的村及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进度慢、征缴工作参差不齐、参保比例低的村、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确保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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