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蟒河镇

办理《生育服务证》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日期: 2021-08-02 发布机构: 蟒河镇


一、《生育服务证》的条件

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符合《条例》规定的生育条件,要求生育(收养)子女的夫妻。

二、办理《生育服务证》应准备的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近期合影2寸免冠照片2张;

4、婚后不育收养第一个子女的,还应提供民政部门收养证明。

三、办理程序

1、登记人提供相关材料;

2、镇计生信息中心审核;

3、符合规定,材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即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