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蟒河镇

蟒河镇中心学校学生幼儿资助政策明细

发布日期: 2024-04-01 发布机构: 蟒河镇

    一、学前教育资助。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受助儿童按在园儿童数的50%比例进行补助。资助对象为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在此基础上,我县于2017年开始,对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实施范围为全县乡镇和村集体办幼儿园和小学附设班(县直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不在学前三年免费教育范围)。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

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免教科书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免教科书费:中央免费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的国家规定课程必修科目的教科书。

免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生免收学杂费。

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国家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生的23%比例进行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我县在此基础上,将小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比例扩大到29%,蟒河镇35%—40%,补助资金不变;增加小学寄宿生交通费补助:按寄宿生路程的远近,3公里以内每生每年40元,4—10公里每生每年80元,11公里以上每生每年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