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深化“百日攻坚”冬季行动深入开展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深刻汲取吕梁市离石区永聚煤业办公楼“11·16”重大火灾等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根据县安委会《关于持续深化“百日攻坚”冬季行动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阳安发〔2023〕15号)文件精神,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以集中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活动、安全责任大落实活动、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安全问题大整治活动、重点时段大治理活动为抓手,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五大攻坚战”,进一步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活动,稳步推进应急能力提升攻坚战
(一)组织宣传教育。一是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三年来对生产安全事故重要指示和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班子成员对照要求和职责谈体会、找差距。二是召开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播放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集中观看。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网络平台开设专题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和载体开展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宣传,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二)开展专题培训。一是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不少于一天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二是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火灾防范专题教育培训。三是要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和临时工、外包单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包括初次教育、年度再培训教育等。要确保培训时间、内容、参训人员考勤签字、教师授课等记录与实际相一致。
(三)加强应急演练。一是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针对易发事故种类,组织开展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援演练,熟悉应急逃生疏散通道,提升干部职工自救互救能力。二是要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根据年度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严格组织检查,强化所辖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管理。三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等规章制度;制定或及时修订事故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并到直接监管部门备案;高危企业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其他企业每年至少演练一次;高危行业企业要编制重点岗位的应急处置卡。
(四)夯实基础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完善防火、防汛、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等应急指挥部“双指挥长”工作规则,明确相关部门、人员应急职责、工作流程。
二、开展安全责任大落实活动,切实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攻坚战
(一)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一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对照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检视履职情况,并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述职,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二是要优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增加考核权重,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与单位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挂钩。
(二)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一是健全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组织各相关单位对问题隐患突出的重点单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二是加大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形成震慑。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依法实施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以及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一案双罚”等措施。
(三)坚决砸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七项职责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负责人承诺制内容,开展自查检视,及时查漏补缺,检视整改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二是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企业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对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建立健全整改台账,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领衔整治,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纳入跟踪督办;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绘制风险“四色图”,实施清单管理和风险告知。三是健全完善并公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管理。四是强化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将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生产成本,由生产经营单位自提自用、专户核算。
(四)严格严肃追责问责。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鲜明导向,坚持“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是对安全发展理念树的不牢、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以及工作滞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进行曝光、通报、约谈。二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存在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等执法“放水”行为的,要移送纪委监委、组织、公安等部门追责问责。三是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而且要追究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四是对非法违法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一时间对属地主要领导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并进一步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明确新兴领域和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开展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工作。
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持续深化风险隐患“清零”攻坚战
(一)聚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道路交通)、民爆物品、文化旅游、消防安全、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芹安发〔2023〕5号)要求,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查细查实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整治到位;特别是要对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矿山地面设施安全防护标准进行再梳理,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抓紧完善提升。
(二)聚焦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人员密集场所、敏感特殊场所、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和其他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场所进行全面筛查,把握冬季火灾事故规律特点,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重大风险,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三)聚焦办公场所、食堂、餐饮、浴室、宿舍、工棚、文化体育活动场馆等易漏管失控的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电气线路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电路过载、装饰装修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消防设施短缺损坏、封闭安全出口等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未按规定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燃气紧急切断阀,问题瓶、问题阀等可能导致燃气泄漏燃爆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房屋承重构件存在明显损伤、裂缝或变形,可能造成坍塌事故的风险隐患。
(四)聚焦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排查整治安全风险未辨识、危险作业不审批、管控措施不落实、防护用品不配备、人员培训不到位等可能引发火灾、燃烧爆炸、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等事故的风险隐患。
(五)开展本年度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全面梳理今年以来各类检查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对已整改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风险要逐个开展核查,确保真改实改,不留死角,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对未整改到位的要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归纳,建立台账,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限期,分级分批挂牌督办,确保所有隐患年内全部限期整改到位。
四、开展安全问题大整治活动,持续巩固“打非治违”攻坚战
(一)聚焦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行业领域监管职责不清、存在盲区漏洞,失管失察的问题;没有把身边的事故作为警示,对苗头性的风险隐患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更没有对照检查整改,导致发生同类事故的问题;一些部门和企业作风漂浮,工作不认真不扎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不高,异化为一个动作、一种形式的问题。
(二)聚焦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证照手续不齐、人员资质不符;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设备设施,或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仍冒险组织生产;拒不执行整改指令,违法组织生产、建设等问题。
(三)聚焦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未按照《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问题。
(四)聚焦现场管理混乱“三违”行为多发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未落实集团公司季查、主要负责人月查、分管负责人旬查、安全管理机构和车间周查、班组日查机制,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未制定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员工操作规程不落实,未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对“三违”人员进行处罚等问题。
(五)聚焦自救互救能力不强、应急处置不力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应急救援机构不健全、运行不顺畅、履职不到位;应急(消防)救援物资、装备或设施不配备,维护、保养、管理不及时;应急救援预案未制定,未开展演练、评估和修订;应急预案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六)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隐患开展整治。一是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相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聚焦“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问题瓶”“问题气”。各村、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餐饮行业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餐饮企业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等问题;严厉打击存在违规使用“黑气瓶”、问题软管、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等燃气具、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餐饮企业。三是加大社会监督和举报奖励工作力度,鼓励通过“12350”热线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行动期间,要按照上限奖励标准,至少奖励1起查实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和举报奖励制度。
五、开展重点时段大治理活动,坚决打赢冬季安全防范攻坚战
(一)切实加强危化高风险环节管控。要对所有危化企业进行一轮全覆盖检查,严防火灾、爆炸、泄漏和中毒事故。
(二)立即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风险治理。派出所、专职消防队、安监站、文旅计生站、民政办等部门要联合对商业综合体、大型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火灾高风险场所和“厂中厂”、老旧商住楼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全覆盖开展消防火灾隐患排查;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不能边经营边整改。
(三)严格管控冶金工贸高风险作业。开展重点设备设施检维修和高风险作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签字确认并现场组织实施。
(四)加大高风险车辆和路段管控力度。交安委、交警三中队要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接,抓紧制定“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和桥梁、隧道等重点路段的管控方案,加大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管控力度;针对冬季气温下降、路面结冰等交通运输风险隐患,聚焦跨界临河路段的危化品车辆运输,通过实施限时、限速和提醒等措施,切实消除临河运输风险;遇极端恶劣天气,高风险路段要严格实施封闭管理。
(五)加强建筑施工和自建房安全管理。对在建项目要进行一轮全覆盖检查,对于非法外包、无资质承揽工程、现场作业不规范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罚;重要时间节点,不得开展高支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作业,确需施工的,必须升级管控措施,全程盯守管控,要组织力量对所有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房屋建设合法合规,建筑结构、质量安全。
(六)持续加大城镇燃气全链条监管力度。城镇人居办、安监站、阳城县清源燃气有限公司要对城镇燃气全环节、全链条进行全覆盖检查;严格督促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黑气点”;对擅自拆除、改装燃气设施的要立即停止供气;对未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餐饮场所,要依法依规停业整顿;要持续加强老旧燃气管道管网巡查和现场管控,完成一轮覆盖所有燃气用户的入户安检,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停止运行。
(七)突出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持续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对省际、市际、县际边界、重点林区、重点保护区、旅游区等重点区域内火灾风险点、危险源等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两项制度”,确保林区内山头、地头、坟头和村口、路口、沟口都有专人巡查看护,做到不留空挡、不留盲区;严肃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打击故意纵火、失火烧山等行为。
(八)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应急准备。重点时段,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离开晋城,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市的,必须逐级请假报备,并指定专人负责,签订委托授权书,坚决杜绝擅自脱岗、漏岗;对于停产停工的企业,要做到停工不停班,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岗盯守;消防重点单位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全天候驻企值守,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启动预案、果断采取措施。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