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芹池镇

芹池镇人民政府关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 2021-08-26 发布机构: 芹池镇

芹池镇人民政府

关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和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阳城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阳民字[2014]31号),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救助范围

各级财政下拨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我镇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农村居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饮水、取暖等临时困难,紧急转移安置和抢救受灾群众,抚慰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以及采购、管理、储运救灾物资等各项支出。

二、救助原则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优先考虑贫困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体的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和私分等。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级管理,分级负担;

(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三)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四)强化监督,注重时效。

三、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补助的项目和标准

灾害应急救助:用于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饮水、取暖等临时生活困难。灾害应急期间救助标准,按每人每天10-20元计,最长救助时间不超过15天。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用于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抚慰金标准按每死亡一人5000元发放。

过渡性生活救助: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过渡期救助标准,按每人每天10-20元计,最长救助时间不超过3个月。

因灾倒塌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且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住房。房屋倒塌前未住人的,不得予以救助。倒塌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实行分类救助,每户救助间数不超过两间。其中:五保户、孤儿按10000元/间的标准救助;低保、重残、重点优抚对象按8000元/间的标准救助;一般受灾困难户按5000元/间的标准救助。

因灾损坏住房维修补助:用于帮助因灾住房损坏、且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房屋损坏前未住人的,不得予以救助。损坏住房维修补助实行分类救助,每户救助间数不超过两间。其中:五保户、孤儿按2000元/间的标准救助;低保、重残、重点优抚对象按1000元/间的标准救助;一般受灾困难户按500元/间的标准救助。

涉及因灾倒塌住房重建和损坏住房维修救灾补助金的发放,由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受灾情况上报县应急局审核,并在房屋修建完成后按标准给予及时发放。因灾倒塌住房重建和损坏住房维修的时间不得超过次年7月底。对未开工重建或维修的受灾户将不再受理其救助申请。对上报灾情后不采取修建的受灾户,不得发放救助金。

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解决口粮和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救助标准按每人每天5-10元计,最长救助时间不超过2个月。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救助标准按每人每月50-100元计,最长救助时间不超过6个月。

发放实物救助:口粮救助标准按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计,救助时间根据实际受灾情况确定;衣被救助标准及数量根据受灾群众家庭的实际受灾情况确定。

四、救助对象的核定

救助对象的核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保证重点,公开公正。灾情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及时组织人员逐村逐户摸底调查,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分类排队,将家庭最困难、最需要救助的受灾群众优先列入救助范围,建立需救助台账。

五、救灾资金的发放程序

(一)受灾群众提出申请;

(二)镇人民政府和村委着专人核查;

(三)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将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无异议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四)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应急局。

六、档案管理

各村应加大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建档存档工作,保存好以下资料:

(一)受灾户个人申请(写清楚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面积、预估经济损失等信息)

(二)镇政府分配下达资金文件(函);

(三)村委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写清楚救灾款发放户数、人口、经核实后的受灾户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等信息);

(四)救灾款发放汇总表、花名表、台账电子版纸质版(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数、救助项目、救助金额、身份证号码、“一卡通”卡号等);

(五)村公示照片及公示报告(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人口数、救助类别、救助标准、救助金额以及举报联系电话等),公示期为7天;

(六)救灾资金发放记录(银行发放资金回执清单)。

(七)涉及房屋受损或倒塌救助的村还需准备房屋受损或倒塌统计表,房屋受损或倒塌前、维修中、维修后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