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宣传材料
2019年3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办法》,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一、养老金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128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利息)÷139。
1.高龄基础养老金
对全县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增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
2.年限基础养老金
自2009年我县开展新农保试点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含参加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每多缴费一年,在领取待遇时,每月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1元提示:参加老农保的缴费年限、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的补缴年限均不作为计算年限基础养老金的年限。
二、缴费档次
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共10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三、缴费补贴
缴200元补贴35元、缴300元补贴40元、缴500元补贴60元、缴70元补贴80元、缴1000元补贴100元、缴1500元补贴140元、缴2000元补贴180元、缴300元补贴220元、缴4000元补贴260元、缴5000元补贴300元。
提示:参保人员补缴保费的,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四、特殊群体缴费档次及补贴办法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代缴每人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
五、丧葬补助金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其法定或指定受益人、继承人按规定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从2019年1月1日起,丧葬补助金标准提高为我县当年一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2019年为每人1536元)。
六、征管职责划转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划转相关部署,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提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待遇发放、注销登记、关系转移等业务仍按原规定办理。
七、缴费方式
1.正常缴费人员
缴费方式一:掌上APP/手机银行办理。城乡居民个人按缴费档次选择缴费金额,通过农村商业银行掌上APP(晋享生活)、农业银行手机银行自助办理申报缴费。
缴费方式二:银行柜台办理。城乡居民个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后,凭身份证到县农业银行、县建设银行、县邮政储蓄银行新阳东街网点柜台,使用该银行卡或现金,缴入税务部门指定专户,完成申报缴费。
提示:提倡城乡居民在手机应用市场中下载“晋享生活”APP,以家庭为单位,自助完成缴费
2.新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待参保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后,再选择上述缴费方式缴纳保费。
3.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重度残疾人: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村协办员统一上报办理代缴保费
4.补缴人员:需先向村协办员提出补缴申请,经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核定补缴年度及金额后,实时推送至税务部门,参保人持《补缴申请表》到县邮政储蓄银行新阳东街网点柜台补缴保费,然后持银行缴费回单及本人身份证到县政务中心一楼社保非税窗口办理
税务部门将在行政村(社区)适时公示缴费人员缴费信息。
八、缴费期限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集中征缴期今年暂定为5-7月,缴费截止日为11月25日。每月缴费日期为1-25日,26日至月底不办理缴费
九、领取方式
今年起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要全部使用社会保障卡。目前,我县17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均已布设“建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
十、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
目前,我县对60周岁以上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暂实行村委张榜公示核对和“民生山西”手机AP认证相结合的模式。今后要逐步过渡到使用“民生山西”手机APP进行资格认证。
待遇领取人员使用智能手机,可以直接下载“民生山西”手机APP进行资格认证,也可扫描“民生山西”二维码,下载客户端,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十一、对虚报、冒领养老金的处罚
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是国家赋予每位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的权利。但对于违反规定虚报冒领、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仅要责令限期退回,对拒不退回的,还要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66条和《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阳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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