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民政局
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考核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市场,促进我县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规范化运营,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管理水平,满足更多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健全我县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精准补贴和适度倾斜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县日间照料中心的规范运营,成立阳城县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李美如 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元满仓 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局社会救助股工作人员、各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及包村干部。
三、考核范围
全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以《晋城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城乡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市民〔2020〕6号)、《阳城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工作的通知》(阳民字〔2020〕8号)文件为依据,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基础设施、管理制度、服务内容、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
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每月向乡(镇)民政工作站报本月运行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定期对日间照料中心规范运行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由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包村干部组成考核小组,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末进行季度考评,乡(镇)经管站积极配合,检查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资金使用、结余情况,将每季度考评结果上报县民政局,作为年终划分运行等级的重要依据,县民政局定期不定期对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抽查考核。
(三)考核分值:
考核总分按四个考评项目实行百分制。其中:基础设施20分,管理制度35分,服务内容30分,安全保障15分。另设违规操作减分项目20分和创新加分项目10分,一并计入总分考评。
(四)考核等级:
按乡(镇)季度考核和县民政局抽查考核结果,划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在95分以上为优秀、总分在85分至94分为良好、总分在75分至84分为合格,总分在74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享受等级评定:
1.当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2.运营组织不健全的;
3.未实质开展运营服务的;
4.未经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联合验收合格备案的;
五、资金拨付
年终按考核等级,结合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资金使用、结余情况以及当年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情况,分配运营补助资金。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按当年补助标准全额拨付;考核结果为良好的,按当年补助标准的50-60%拨付;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按当年补助标准的25-35%拨付;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当年不予拨付运营补助资金,并责令限期整改,限期仍不能完成整改的,在次年取消其运营补助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县民政局指导全县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日常运营和季度考核工作,定期不定期抽查考核,年终汇总考评结果,做好运营补助资金的分配工作。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做好辖区内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管理、监督、检查,对照考核要求,认真抓好组织落实,按季上报考评结果,确保年度考核工作全面完成。
(三)县民政局根据考核结果,将运营补助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统筹管理,及时、据实拨付至各社区,不得变相截留、挪用、私分运营补助资金,各乡镇负责监督各社区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
本考核办法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