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芹池镇

阳城县芹池镇初级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4-02 发布机构: 芹池镇

阳城县芹池镇初级中学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有关政策,根据县局《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指导意见》、《关于建立2024年春季学期县级资助学生数据库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24年春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的预通知》精神。我校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按章落实,循序办理,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资助,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经得起现实与历史的考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困难家庭学生资助领导组

组  长:王城龙(校长)

副组长:吕卫兵(总务) 陈海宇(教导) 冯伟(政教) 陈军鹏(总务副主任)

成  员:全体班主任(郭劭扬  杨继龙 李卫霞 于春雨)

二、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发放条件

1.按照学生资助工作原则,在2023年秋季13类学生家庭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贫困类别分为“脱贫户、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突发严重困难户、城乡低保、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供养、支出型困难、其他低收入、孤儿、残疾学生、父母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类,只填写一个类别。①脱贫户、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突发严重困难户为巩固脱贫成果重点监测对象,由乡镇审核上报,县扶贫办备案,全国系统可查。②城乡低保、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供养、支出型困难、其他低收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民政部门备案,全国系统可查。③残疾学生、父母残疾为残联备案,其中残疾学生全国系统可查,父母残疾可提供残疾证书。④对于无证的孤残学生、父母残疾类学生,可据实先行上报,督促家长向有关部门申请办证。⑤对于见义勇为、烈士子女虽然不属于十三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一并纳入统计范围,贫困类别填为“见义勇为”、“烈士子女”),落实2024年春季资助工作注意事项,纳入县级资助数据库13类家庭学生15人。有相关证件资料,班主任入户调查、学校领导组审定,公示上报。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全部纳入本学期资助对象。动态指标根据县局下达动态指标数据按照学校方案顺序资助。

2.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及其他原因家庭贫困学生,写出书面申请,学校根据困难程度优先原则进行资助;

3.同等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优先资助衣食住行用等生活较为困难的单亲、患重大疾病、劳动力原因造成的家庭贫困等家庭子女;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及其他困难的学生。

三、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对象的确定程序

1.召开校委会议和班主任会议,宣传、学习市、县关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文件;班主任首先对全班学生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摸排;

2.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上交相关证件复印件及相应资料;

3.以班为单位对本班学生贫困情况进行摸底、排队,按照《入户调查表》的各项内容逐户逐项排查。经学校领导组审查,以个人申请、相应证件资料、入户调查为主要依据,最终确定补助学生;

4.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管理机构审核并确定资助对象;

5.公示资助对象名单;

6.向县局报送相关资料。

7.收到资助打卡后,领取签字。

四、困难家庭学生资助纪律

对在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中玩忽职守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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