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芹池镇

阳城县芹池镇初级中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4-02 发布机构: 芹池镇

阳城县芹池镇初级中学校

教师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导向引领作用,根据省、市、县有关职称评审的规定,结合我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芹池中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评审工作领导组

组  长: 王城龙

副组长:陈海宇  

成  员:冯 伟 吕卫兵 刘晋霞 陈军鹏及其他职代会成员   

(二)领导组职责

1.制定评审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施行。

2.审核教师提供的证书、材料、承诺书以及学校出具的证明等,按照本方案考核打分,排出名次,面向全校和教师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和评审材料上报县教育局。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高。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二)师德师风良好。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潜心育人。

(三)资格证及工作量达到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积极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1.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具体专业不作要求;取得较高级别学校教师资格证人员,到较低级别学校任教,可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审: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教育部门规章制度,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间的;

(2)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

(四)年度考核符合规定。任现职后近 5 年以来专业技术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基本称职”)。  

(五)继续教育完成任务。完成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和其他继续教育任务。 

(六)在岗履职。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身心条件,坚持正常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三、标准条件 

中小学教师参与评审各级别职称,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各级别职称的标准条件。评审二级、三级教师包括资格资历、育人工作两个方面,评审高级、一级教师包括资格资历、专业理论、育人工作、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专业示范六个方面。需严格执行2023年下发的《阳城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及相关附件要求

四、职称评审计分项目及分值 

(一)学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 11 分,本科学历计 9 分,专科学历计 7 分,中(幼)师学历计 5 分。 

(二)教龄和职龄教龄每年计 3 分,职龄每年计 1 分。 

(三)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成绩以近三个学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成绩的平均分计分。近三年每一次优秀加计 1 分。 

(四)处分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处分期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当年受到诫勉谈话的,在职称评审时计-2分。 

五、相关说明

(一)荣誉论文的使用

各类荣誉和论文在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时使用,评审时不再单独奖分。

(二)学历与专业 

1.学历为国家有关部门承认的学历(本标准中所指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即纳入国家教育计划的教育系列,其主管部门是教育部。国民教育系列中高等教育序列是指普通高等全日制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远程教育毕业生等,颁发的文凭都是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是被国家和社会承认的)。

2.因工作需要,在文、理科及特殊专业之间转换工作岗位的人员,须在现岗位从事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现岗位以来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专业须与申报专业一致。

3.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三)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学年度专业技术考核,任现职以来考核合格以上次数累计不少于5次,且申报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做计算,当年职龄不计分,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六、推荐职数

中小学高级教师2名、中小学一级教师1名。

七、推荐程序

(一)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

(二)学校制定评审方案,并进行公示。

(三)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

(四)分别组建芹池中学中级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并进行公示。

(五)组织芹池中学中级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审核申报教师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进行打分。

(六)公示根据打分排队结果确定的参评人选。

每次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无异议后,经学校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后,将推荐参评教师的参评材料上报县局。

八、工作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组织程序,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组建芹池中学职称评审委员会,全程负责本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坚持实事求是。各参评教师必须如实填报和整理申报评审材料,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的,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取消3年内本校职称评审的推荐资格。

(三)严肃工作纪律。王城龙校长为本次职称评审推荐的第一责任人,陈海宇副校长为本次职称评审推荐的直接责任人,各评审委员会成员为本次职称评审推荐的具体责任人,要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平稳进行;相关人员要依规履行审核职责,若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