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芹池镇

芹池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4-04-02 发布机构: 芹池镇

芹池中心学校

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一、食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机构与职责:

 组  长:刘新功(校 长)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张继平(总务副主任)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组   员:郝庆锋(食品安全管理员) 协助组长、副组长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

二.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本着为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启动应急预案。

②立即将中毒者送往医院。

③同时向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等部门报告。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按照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④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⑤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⑥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⑦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三、预警与报告

1.加强日常监管

学校后勤处、政教处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堂),尤其是食品采购、操作加工过程、贮藏、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师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2.报告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等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四、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配合镇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教育局,同时抄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