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润城镇

润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2-10 发布机构: 润城镇

2021年润城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晋城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现对照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点部署的任务和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

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润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之中,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制定润城镇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依法治镇工作要点,同时不间断对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推进。

二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书记、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站所协同推进的工作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细化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镇党委法治宣传教育任务清单,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结合实际,明确了依法行政工作重点,落实部门职责。对领导班子责任分工亲自把关,做到重点工程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积极推动学法普法工作,营造全民学法守法氛围

一是党委中心组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法治专题学习。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上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等,切实强化领导班子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考核内容之一。带动全镇党员干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今年多次组织领导班子及全体工作人员一起学习新颁布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二是积极组织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每月开展一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努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能力,逐渐常态化制度化。今年对执法证进行清理,清理执法证11人,最终申领执法证7人,通过网络学习《执法大讲堂》,初步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三是坚持依法治镇与全镇中心任务相结合,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法治理念、突出法治主题、创新法治形式,注重解决突出矛盾,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将普法教育培训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前期和基础位置,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如今年疫情防控宣传、三零单位创建、环境整治宣传、防火环保宣传、村级两委换届工作等等,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活动,营造全民懂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依法行政,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一)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镇政府聘请语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润城镇政府法律顾问,在文件起草、合同制定、行政决策中及时联系法律顾问参与,保证了党委政府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合法合规。积极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开展日常性法律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让律师在村务管理和经济合同方面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完善了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制度,督促顾问工作开展,确保未发生因行政决策失误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推动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影响千家万户,关系着群众切身利益和党和政府的威信,是否合法合理至关重要。我镇在规范性文件出台之前,都必须经顾问律师和镇司法所进行审核把关,没有经过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今年全年经法律顾问和司法所把关后认定我镇没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推动重大问题依法决策。参照国务院《重大事项决策若干规定》要求,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开展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一是在召开重大决策会议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或咨询,未有法律顾问意见的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全部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如实载明。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三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

今年润城镇政府行政行为没有行政相对方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强化监督,有效制约权力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办理巡视组、纪检监察等对镇党委政府工作提出的整改意见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12月年镇直单位和驻镇各站所向镇人大汇报工作,接受人大代表评议,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向检察院反馈工作情况。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政府内部建立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对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处理、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建立健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实现审计全覆盖。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拓宽监督渠道,通过举报箱、电子信箱、电话、网络和新闻媒体,切实做好对重大违法行为的调查与追踪,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事项,切实做到了有诉必查、查必到底,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反馈。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依法依规公开相关法治内容,接受群众监督、检阅。

五、积极创新基层治理,积极化解安全隐患和社会矛盾纠纷。

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开展“三零”创建和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工作。一是积极开展“三零”创建大排查,全面推行新型网格化管理,摸底排查,对排查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全部建立台账,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开展依法治村活动,规范党务村务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公开运行机制,防止因决策不当、违规操作引发矛盾甚至群体性事件。三是探索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五治”融合发展,在村民自治中创新建设“一约五会”制度,制定移风易俗村规民约,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推动基层治理方法科学有效。四是探索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把“三零”创建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评体系,提升法治乡村、“三零”创建工作分值。

健全机制,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保障绝大多数矛盾都能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加强镇综治、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配备了1名专职调解员,加强村级民调治保队伍建设,努力确保矛盾不出镇,不上交。

今年以来,我镇在法治政府创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党委政府及领导个人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内容仍较少,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在法治意识的树立上还有差距。

二是在村级组织年度考核时法治建设方面分值比重仍较少。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的议事协调机构和具体办事部门仍存在模糊和不规范之处,档案资料相对零散。

四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狭窄,向社会公众周知信息渠道有待创新完善。

五是普法方面普法方式单一简单,社会效果还需提高。

2022年,我们将严格按照法治建设各项方针、政策,加大资金和人力投入,创新工作方法,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为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助推润城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是召开“八五”普法座谈会,推进普法更加规范充分。

二是以点带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强化村两委法治理念,发挥法治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有力,开展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开展法治培训,政府运作更加有序。

四是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完善人民调解、法律咨询、远程视频等功能,提升法治惠民质效。

五是重点人员管理更加人性化,更有针对性,努力达到管的住、改的好的目标。

六是强弱项,积极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

润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