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办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农村低保户的复核、审查、申报等相关工作;
3、负责农村五保户的复核、审查、申报等相关工作;
4、负责优抚各项工作,核实重点优抚对象的定补金、义务兵的优待金以及相关抚恤安置工作,负责每年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申报工作,负责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及离休人员医药费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烈士墓、烈士陵园的维护工作;
5、调查上报灾情,掌握困难群众的生活,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管理分配救灾、救济款物;
6、做好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以及社会对象的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
7、管理监督各村老年日间照料中的运作;
8、管理监督界桩界限管护情况;
9、同有关部门一道指导督促基层政权等工作;
10、负责接待各类来访群众咨询,并为其妥善处理各项相关事宜;
11、负责完成上级布置、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负责人: 张丽霞
联系方式:13753666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