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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49/2021-0009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润城镇 成文日期:
标      题: 财政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9日

财政所

发布日期: 2021-04-09 发布机构: 润城镇

财政所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部门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2、负责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

4、负责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的管理;

5、负责乡镇公益服务资金的投入和兑付管理;

6、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7、负责镇政府债权债务管理;

8、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9、参与重点工程的招投标、验收、审计结算、财政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

10、履行各站所财务代管和服务、监督管理、统发工资;

11、政府采购管理、日常支出的管理、行政事业性票据管理;

12、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13、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负责人:王敏学

联系方式:13834932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