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部门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2、负责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
4、负责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的管理;
5、负责乡镇公益服务资金的投入和兑付管理;
6、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7、负责镇政府债权债务管理;
8、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9、参与重点工程的招投标、验收、审计结算、财政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
10、履行各站所财务代管和服务、监督管理、统发工资;
11、政府采购管理、日常支出的管理、行政事业性票据管理;
12、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13、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负责人:王敏学
联系方式:13834932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