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润城镇

润城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润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条例》等相关规定,准确、有效、及时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按照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制定了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由镇人大主席担任分管领导,党政综合办主任担任负责人,并配备了工作人员,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公开程序

公开前,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在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还结合我镇实际,以村务公开栏、电子屏等为载体,进行公开。公开后,对公开的信息及有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好,以便查阅。

(三)完善工作制度,推进公开工作

1.充实公开内容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等,突出公开重点。对我镇安全生产、城乡规划、扶贫、公共法律、公共文化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工作信息,特别是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建设等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及时、准确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2.完善公开工作流程。做好对办事群众咨询的回复、解答及引导服务工作,公开目录对内容进行分类,并实时更新完善,对群众提出的申请办理事项,提交分管领导阅示,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进一步方便群众的查阅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0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382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重视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二是是学习和培训有待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能力有一定欠缺,还需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三是信息公开程序和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1年,我镇将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常态化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将坚持机构常在,人员稳定,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变更时保证工作的有效衔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序推进,坚持常态化管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监督指导。采取会议、交流、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加强监督考核力度,注重公开工作实效。不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