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51/2021-0031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寺头乡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寺头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20日 |
为全面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确保农作物秸秆就地还田,实现田间、地头、塄边、沟渠、空地以及道路两侧无秸秆堆放,田间无秸秆直立,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对秋收作物实行秸秆粉草还田工作。
一、实施对象
寺头乡14个行政村的秋收农作物。
二、实施时间
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实施细则
2021年我乡范围内的秋收作物实行就地粉草还田,粉草指导价为40元/亩,以各村上报农机站2021年作物面积统计表为准,按12元/亩的标准核拨奖补资金,共12727亩。具体为:南树村700亩、北下庄村698亩、鑫丰村2351亩、安上村1204亩、前史山村1298亩、老孟村1294亩、三合村1402亩、黍地村1213亩及6个农业托管村的剩余面积寺头村105亩、张家庄村1050亩、董家岭村602亩、朱村村84亩、吉庄村209亩、马寨村517亩。秸秆综合利用粉草工作由各村组织实施,粉草还田面积,建议使用“智慧农机”终端的监测数据。机械粉草面积不小于80%,离田面积不小于15%。
秸秆粉草还田工作,按照“双向选择,农机包村”原则,乡农机站负责协调全乡有机械设备、有意向、职业素质高、服务态度好的农机手,配合完成各村的秸秆粉草还田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乡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政府乡长成丹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政府副乡长宋明明同志担任,成员由各片正副片长、相关职能站所长、包村干部及各村村委主任组成,负责全乡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细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目标实现。
2、开展广泛宣传。各村要利用广播、标语、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宣传焚烧秸秆的害处,宣传实行秸秆综合 利用的好处,宣传典型案例,形成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
3、压实责任落实。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做到领导干部包片、包村、村两委包组、党员包户、包地块等,把责任落实到组、到户、到地块,责任落实到人头。
五、有关要求
各村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主体,对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负责。要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小组,迅速安排,周密部署,要大力宣传秸秆粉草还田政策,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规划统筹作业田块,确定作业机手,严格监督还田质量,并做好作业面积的统计、上报等工作。
在秸秆粉草还田工作中,优先使用本乡的农机户(外乡的农机户需到乡农机站报备),农机户要具备有主机、粉草机及终端设备,且有正式号牌、行驶证并年检合格。农机作业人员要有驾驶证,要听从村级领导,服从安排,并与村签订粉草作业安全承诺书书一式三份,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质、按量完成秸秆粉草还田任务,并按照“智慧农机”监测数据,经村级验收、公示、签字后进行粉草补帖。
秸秆粉草还田工作结束后,乡政府将组织职能站所及相关人员,会同各村进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抽查和验收。
寺头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