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51/2024-0014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寺头乡 | 成文日期: | 2024年12月03日 |
标 题: | 寺头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03日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深刻吸取6·21银川烧烤店燃气爆炸重特大事故教训,巩固我乡近年来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议要求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安排部署,现就我乡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站所监管责任和属地党政领导责任,强化企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技能,“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实现风险总体可控、隐患基本消除、监管全面到位,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科技赋能,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建立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为本、突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聚焦用户使用、燃气具流通使用、监管执法等各环节,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采取精准严格有力措施集中攻坚,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坚持系统治理、全面整改。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和工作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抓紧解决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链条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老化管道更新改造等工作,全面消除燃气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着力破解燃气安全深层次矛盾问题,既整治设施设备环境的“硬伤”,更补上制度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的“软肋”,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做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工作目标
在2024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的基础上,用20天左右时间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排查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用2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切实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提升巩固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排查出风险隐患全面完成整治,构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相关法规标准体系,完善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25日)。对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1.工作方式。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在工作专班的领导下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方案,围绕重点任务完成本行业领域全覆盖检查。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组织芹池市场监督管理所、乡安监站、乡公路站、派出所、消防救援以及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相关站所协调联动开展排查整治,避免多头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排查整治要组织动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做到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要督促相关企业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自查自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要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公众举报监督和核查处理机制,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查实重奖。
2.摸底排查。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对照本次排查整治工作中明确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范围,对涉及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
3.建立台账。燃气工作专班负责建立全乡隐患整改台账;各成员单位要建立本单位隐患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在册,明确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查不出问题或者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9月底至11月)。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再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排查出的燃气风险隐患。
1.加强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确定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也要做好记录,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
2.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要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整治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要加强燃气及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从源头严控增量安全隐患。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5年7月起)。深入剖析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快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市场监管机制,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攻坚
(一)深入排查整治充装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乡派出所会同芹池市场监督管理所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非法充装销售使用“黑气瓶”等行为,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厉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对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强化执法震慑。
(二)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等燃气具、配件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配合芹池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或个人违规在有形市场或电商平台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强制性认证要求、假冒伪劣的“问题瓶”及“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燃气具及配件的,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实施联合惩戒等;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站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下架处理,追踪溯源,实施源头治理。
(三)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管网”等燃气输送配送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乡小城镇办要对“问题管网”进行监督检查,对燃气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违规占压燃气管道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网”,对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未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等,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运行,情节严重的,要会同相关站所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责任。
2.配合芹池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全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未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燃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阀门、压力表、流量仪、安全阀定期检验检测,检验人员挂证、检验人员无证操作、检验报告弄虚作假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站所吊销机构资质。对已建成未投入使用或已停业未完成去功能处理的气站储罐,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深入排查整治餐饮企业“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乡派出所会同芹池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单位、商业综合体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对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实施处罚。
2.乡派出所要会同芹池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单位、商业综合体进行用气环境安全监督检查,对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100公斤气瓶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用气环境通风不良未设置强制排风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3.配合芹池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不合规范的燃气具进行溯源治理,乡小城镇办等站所对发现餐饮企业使用禁止使用的50公斤“气液双相”气瓶、未带熄火保护灶具、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的,要及时移交芹池市场监督管理所,情节严重的,由相关站所追究刑事责任。
4.乡派出所要对餐饮企业进行消防疏散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对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会同相关站所对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站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环节突出问题。
1.各站所要按职责分工对未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排查整治措施和责任不实不细不落基层、监管执法“宽松虚软”等问题加强督促检查。
2.配合芹池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全乡燃气具及配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生产销售企业加强监管执法,切实将假冒伪劣产品清出市场。及时将执法情况公开、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导用户自觉选择安全产品。
3.乡公路站、乡派出所要对运输企业未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加强燃气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动态监控管理,并对驾驶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加强监管执法。
4.配合芹池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单位、商业综合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站所。
5.乡派出所要对餐饮企业消防安全强化落实,对“九小场所”中餐饮企业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电源火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加强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
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站所对学校、民政服务机构、旅游景区、医院等使用燃气的场所,按上述要求对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推动落实企业责任、岗位责任。
1.各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监督落实机制,制定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安全生产重点岗位安全风险、事故隐患清单,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常态化开展员工安全风险教育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建立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并实行闭环管理。
2.配合芹池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单位和商业综合体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其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加快老化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
1.乡小城镇办统筹推进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更新老化和有隐患的庭院管道、立管及厂站设施。督促指导相关企业积极运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杜绝质量安全隐患,按规定做好改造后通气、通水等关键环节安全监控,做好工程验收移交,确保燃气管线安全运行。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关键技术和设施设备科研攻关。
2.乡小城镇办牵头推进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多层居民建筑“瓶改管”改造;会同相关站所支持餐饮企业使用管道天然气,推进大型商超等人员密集区域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改造。
(三)推进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
乡小城镇办要会同芹池市场监督管理所、乡公路站、乡派出所积极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尽快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过程、可追溯动态监管目标。
(四)完善管理制度。
配合芹池市场监督管理所认真落实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殊领域依法依规加强监管的要求,完善燃气具及配件市场监管规定。将商用燃气灶、连接软管、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燃气具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要建立对气瓶、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定期抽查机制,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及时清出市场,对相关企业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定期通报一批、重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素养。
1.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介、挂图等宣教资源,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报道。通过制作专题节目、编制事故警示短片等各类方法手段,广泛进行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燃气安全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
2.要持之以恒抓好安全文化建设,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将燃气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组织村、学校等全社会各方面,久久为功,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提升社会公众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新明确“全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长由党委副书记、乡长担任,副乡长、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全乡党委和政府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成员由乡安监站、芹池市场监督管理所、乡公路站等部分主要负责人担任。各单位要依据任务分工,制定专项方案,加强对全乡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成员单位派员组成,设在乡安监站,
(二)压实属地责任。坚持全乡抓落实原则,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站所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站所、社区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则、责任清单,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资金保障到位、 工作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推诿扯皮、责任悬空。要坚持“眼睛向下”,切实把燃气安全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充实基层燃气安全监管力量,增设燃气安全监管专岗。推动将燃气安全监管纳入基层消防、综合安全等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三)加强督促指导。落实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专项整治期间如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对影响恶劣的,不论伤亡数量多少,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站所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