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寺头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1. 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构建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2. 完善工作制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纳入乡村两级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细化任务分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 定期研究部署:乡党委、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1. 规范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确保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合法性和规范性。今年未出现因文件违法而引发的行政争议。
2. 加强文件清理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定期对全乡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变化,及时对不符合要求的文件进行修订或废止,确保文件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
1.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2. 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 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乡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签订、涉法事务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处理综治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中的作用。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等机制,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本年度无涉及法院生效裁判。
2.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乡14个村均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
3. 强化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强对信访积案的化解,通过领导包案、部门联动等方式,成功化解了一批信访疑难问题,信访形势持续好转。
(五)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2. 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法治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1. 部分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
2. 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群众的法治观念淡薄。
3. 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存在执法不规范的现象。
4.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不够紧密,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尚未充分形成。
(二)原因分析
1. 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工作中。
2. 法治宣传教育的投入不足,宣传手段相对单一,缺乏创新意识,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3. 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不够健全,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4. 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存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影响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开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法治思维
乡党委书记、乡长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亲自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严格依法办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党政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在处理重大事项、解决矛盾纠纷时,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全乡干部职工树立了榜样。同时,加强对全乡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和监督管理,督促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规范行政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正、公平、合法。
(三)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诉求。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乡村两级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4年,寺头乡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对全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意见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