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寺头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申报须知

发布日期: 2021-12-08 发布机构: 寺头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申报须知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增减表

(一)时间要求:

1.各村(社区)于每月3号前将“增减表”报送至乡镇;

2.乡镇审核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将“增减表”纸质、电子版报至县城乡居保中心。因为报至乡镇后,乡镇人员还要汇总,要留出适当的时间,具体时间以乡镇安排为准。

(二)填报内容

1.增加人员项:为报送月份上月到龄人员(以1961年5月出生为例,应报至2021年6月增减)。

增加项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复印件(上述3项复印在一页纸上即可);(2)村(社区)建台账原件,加盖公章、名章;(3)缴费证有效内容页面(填写个人信息、缴费信息内页),粘贴至台账或复印件背面;(4)身份证为五保的附五保证复印件。

2.减少人员项:主要填写报送月份上月死亡人员(以2021年6月增减为例,所报死亡人员为2021年5月1日-2021年5月31日期间死亡人员),其他原因(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服刑、失踪、以及身份证与实际年龄不符等冒领养老金等)需要减少的人员也应及时填报“增减表”,报送时注明原因,特殊情况备注清楚并附相关证明。

二、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增减表

补充保险参照基本险要求报送:

(一)增加人员:为65周岁以上到龄人员(以2021年6月增减为例,增加人员为1956年5月出生人员)。

(二)减少人员:为65周岁以上,即1956年5月以前出生并于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之间死亡人员,不报65周岁以下人员,补充险减少项里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服刑、失踪、以及身份证与实际年龄不符等冒领养老金人员也是只报送65周岁以上人员。

三、不符合发放条件人员处理

县中心在每月养老金发放完毕后,将不符合条件情况整理并反馈至乡镇,由乡镇反馈至各村(社区),村(社区)代办员要及时通知欠费人员进行补缴,并于补缴的下月填报“增减表”。不符合发放条件人员还有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不到龄死亡等人员,也要及时通知到当事人或继承人进行个人账户结算。

四、回退养老金相关工作

回退情况有以下几种,死亡、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服刑、失踪、以及身份证与实际年龄不符等冒领养老金人员,有这几种情况人员都要及时上报。

回退账户信息:

基本险户名:阳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账号:13030101200000004412(支出)

开户行:阳城农商行城关支行

补充险户名:阳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账号:14001657408050502960-0002

开户行:建设银行阳城县支行

非农户居民户名:阳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账号:14001657408050502960—0001      

开户行:建设银行阳城县支行

五、资格认证

资格认证集中认证期为每年的4-5月,但是进入公历年的1月1日开始即可进行当年的认证,认证途径为 “民生山西”APP或“老来网” APP,可在应用商店下载后按提示要求进行资格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