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寺头乡

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健康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28 发布机构: 寺头乡

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健康帮扶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农村脱贫村和脱贫人口健康帮扶机制,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健康扶贫“双签约”活动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53号)要求,结合我县脱贫人口中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的健康状况,扎实开展健康帮扶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健康帮扶服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康帮扶服务人群、形式、频次

 健康帮扶服务人群:一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脱贫人口;二是脱贫不稳定户中患病人口;三是边缘易致贫户中患病人口;四是突发严重困难户中患病人口;五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患病人员。

 健康帮扶服务形式:以户为单位,实行健康帮扶服务。

 健康帮扶服务频次:健康帮扶过程中,乡镇卫生院对服务人群实行一月一次健康帮扶,县级医院实行一季一次健康帮扶;其他家庭人口一年开展一次健康评估,不进行健康帮扶。

 二、健康帮扶要求

实行“1+1+1”团队服务制度,即实行1名县级医院医生+1名乡镇卫生院医生+1名村医共同包双签约服务对象,按要求开展相关医疗服务活动。“1+1+1”服务团队医生每季开展一次服务,县级医院医生必须全程参与,乡村两级医生必须全程陪同,并带上药品,做好服务记录,医生和服务对象在服务记录表上签字,服务记录表一式三份,服务对象、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各留一份,存档管理;具体开展服务时间由县级医院医生和乡镇卫生院协商确定。

三、具体要求

(一)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调整充实健康帮扶服务领导小组,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健康帮扶服务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

(二)考核评价。将健康帮扶服务纳入各乡(镇)责任考核内容统筹推进。各乡(镇)和县卫健局分别负责乡村干部签约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考核评价,服务开展情况在个人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

(三)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及时跟进签约服务情况,广泛宣传签约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健康帮扶服务。

(四)责任追究。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健康帮扶服务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对于消极懈怠、不敢担当、不愿作为,致使责任不清、落实不严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综合运用党纪政纪措施进行责任追究。

(五)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签约服务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促进双签约与履职尽责相结合、与提升能力相结合、与检验落实相结合,使活动与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此件公开发布

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