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寺头乡中心学校
2023年秋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交通费资助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规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定发放工作,让党的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确保贫困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根据《阳城县教育局关于预先分配2023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交通费补助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兵锋
副组长:张海军 孔小亮 成伟伟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二、补助范围及标准
补助范围:2023年秋在校寄宿生。(包括十三类非寄宿学生)
补助标准:
(一)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每生每学期50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生活费每生每学期500元。
(三)在校生中的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残疾儿童、孤儿、特困救助供养家庭、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优抚家庭等非寄宿贫困生全部给予资助,每生每学期250元。
(四)小学寄宿生交通费补助标准,每学期1—3公里20元/人,4—10公里40元/人,11公里以上80元/人。
三、家庭经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条件
(一)优先十三类贫困学生
1.脱贫户;
2.脱贫不稳定家庭;
3.边缘易致贫家庭;
4.突发严重困难户;
5.城乡低保;
6.低保边缘家庭;
7.支出型困难家庭;
8.其它低收家庭
9.残疾学生;
10.特困救助供养;
11.孤儿;
12.父母残疾;
1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其他贫困学生
1.烈士子女;
2.农村优抚家庭子女;
3.父母一方死亡贫困家庭;
4.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贫困的;
5.父母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贫困的;
6.其他原因造成贫困的。
四、指标及资金分配
2023年秋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人数及金额
2023年秋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人数及金额
类 别 |
十一类学生指标数 |
动态指标数 |
合 计 |
人 数 |
9人 |
12人 |
25人 |
金 额 |
4500元 |
6000元 |
10500元 |
2023年春寄宿生交通费补助人数及金额
公里数 |
3公里以下 |
4—10公里 |
11公里以上 |
合 计 |
人 数 |
27 |
59 |
1 |
87 |
补助金额 |
20元/人 |
40元/人 |
80元/人 |
—— |
小 计 |
540元 |
2360元 |
80元 |
2980元 |
五、建立贫困学生档案
学校对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进行排查摸底,清楚学生姓名、所在班级、家长姓名、家庭住址、家庭经济状况及贫困原因、联系电话等情况,建立档案。
六、评定发放工作程序
1.组织班主任学习《寺头乡中心学校2023年秋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交通费资助工作实施方案》,提高思想意识。
2.宣传资助政策。召开全校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国家、省、市、县的资助政策,并部署我校2023年秋的资助工作,让每位学生家长清楚资助对象、标准、评定方法等。
3.严格评审。学校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资助名额,按照条件严格筛选,先由家庭贫困的家长向班主任申请,填写《阳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上交个人申请书、申请表以及贫困佐证资料,再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贫困学生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寄宿生家庭贫困情况,然后由学校评审领导组进行统一评审,确定资助对象。
4.张榜公示。学校把核实后的名单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所在班级,并设县教育局计财股、学校举报投诉电话,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出意见,学校领导小组将深入班级调查、核实,三日内作出答复,并据情修正。经公示无异议后,最后由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5.按时上报、确认发放。经公示无异议,学校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和寄宿生交通费家长一卡(折)通账号上报县教育局计财股,由县局计财股统一打到家长一卡(折)上,家长收到款后,在2023年秋寄宿生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家长签字栏内签字。
七、工作要求
1.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事关落实党和国家扶贫助学政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参与此次工作的领导和教师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补助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资助的贫困学生身上。
2.补助不得轮流享受,不得降低标准,不得拖延时间,不得在工作中降低要求减少环节。凡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弄虚作假、擅补资金的,发现后学校将从严查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