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西河乡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53/2024-0004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河乡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标      题: 西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乡燃气安全监管职责的 通 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西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乡燃气安全监管职责的 通 知

发布日期: 2024-01-04 发布机构: 西河乡

各村、各相关站所、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现将我乡燃气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城镇办职责:负责加强对辖区燃气市场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法经营和占压、损毁燃气设施的行为,协助处理燃气安全事故,对涉及燃气安全问题及安全事故及时进行上报。配合县住建局查处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企业;配合县住建局依法对燃气行业、企业的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罚。

二、市场监管职责:负责对燃气器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质量和属于特种设备的燃气储罐、气瓶等压力容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打击非法违法充装行为;组织餐饮行业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建立用气场所台账,负责对餐饮行业用气安全情况监督检查,督促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落实有关安全防范措施。

三、公路站职责:配合县交通运输部门对从事燃气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实施监管;配合执法部门依法打击违法运输燃气的企业和车辆。

四、安监站职责:负责对燃气生产过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监督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对辖区内申报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并提供核查意见协助处理燃气安全事故,对涉及燃气安全问题及安全事故及时进行上报。协调处理管道建设和保护的重大问题,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建设和安全的违法行为。

五、消防工作站职责:负责对燃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技术标准情况和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六、农科站职责:负责组织商业综合体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建立用气场所台账,加强对商业综合体安全用气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落实有关安全防范措施。

七、派出所职责:负责依法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企业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查处侵占、破坏、盗窃、哄抢燃气设施和盗用燃气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整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中小学、民政、文旅卫生院等部门职责:督促所管理行业领域使用燃气的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村(民)委会职责:协助乡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做好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