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53/2024-0005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西河乡 | 成文日期: | 2024年01月04日 |
标 题: | 西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西河乡食品安全委员会的 通 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04日 |
各村、各站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确保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地落实落细,打通食品安全工作“最后一公里”。根据晋城市食安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晋市食安委〔202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西河乡食品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分析本乡食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措施,部署全乡食品安全工作,完善本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督促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二、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李 飞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主任:张毅强 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谢翌昱 乡党政综合办副主任
郭向峰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 强 西河派出所所长
薛娇团 西河卫生院院长
王晋芳 中心学校校长
郭旭东 中学校长
闫 菲 文化站站长
张诗瑶 乡食品卫生监督员
孟京京 财政所所长
郭龙山 美丽乡村建设办主任
孙向丽 农科站站长
张红善 安监站副站长
郑晓敏 畜牧兽医站站长
薛育霞 林管站站长
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乡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乡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指导本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毅强同志担任。
各村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名,负责本村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1名,负责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信息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