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西河乡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53/2024-0005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河乡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标      题: 西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西河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西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西河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04 发布机构: 西河乡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现将《西河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河乡人民政府

                          20231123

(此件公开发布)

西河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

冬季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6·21银川烧烤店燃气爆炸重特大事故教训,巩固我近年来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年终岁尾安全平稳,根据县安委会安排部署,决定在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现就我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紧紧围绕“十抓安全”的总体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有力有效消除整治一批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城镇燃气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根据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工作要求,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由乡长李飞担任,副组长由副乡长张跃庭、赵晨阳担任,成员为城镇办、安监站、市场所、派出所、农科站、消防工作站相关负责人和各村村委主任。专项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乡城镇办,负责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调度、督查检查、信息报送、考评通报等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城镇办: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加强入户安检和安全宣传,督促管道燃气企业持续开展老旧管网更新改造,严厉查处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企业。

(二)市场所:负责对燃气器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质量和属于特种设备的燃气储罐、气瓶等压力容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打击燃气充装企业非法违法充装行为;落实餐饮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确保全部安装到位。

(三)公路站:加强对从事燃气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运输燃气的企业和车辆。

(四)安监站:对燃气生产过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指导燃气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五)消防工作站:依法对燃气经营、充装企业遵守消防法规、技术标准情况和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六)农科站:负责组织餐饮行业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建立用气场所台账,加强对餐饮行业用气安全情况监督检查。

(七)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整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教育、民政、文旅、卫健等站所、单位:督促所管理行业领域使用燃气的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部门负责各自办公区使用燃气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乡专项领导组将组织城镇办、市场所、安监站、消防工作站、派出所对本区域使用燃气的公共活动场所开展一次全覆盖的联合检查,摸清底数,建立用户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                     

各村也要对本村的使用燃气单位、用户进行摸排,建立用户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

四、工作安排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从即日起至2024年2月1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11月24)。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动员部署,对照本次行动中明确的排查整治范围,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认真开展辖区内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

(二)排查治理阶段(11月25-2024年1月31日)。各燃气经营单位要对本企业(单位)每个单元、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进行全覆盖自查自纠自改,形成问题隐患清单,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照分级原则上报专班办公室。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深入一线开展2次安全检查指导工作,要成立检查组,开展一轮全覆盖检查,实行安全隐患清单化管理,做到“一企一台账”。

(三)督查检查阶段(11月25-2024年1月31日)。专项工作领导组将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涉及燃气领域相关经营、运输、充装、使用单位进行抽查检查,集中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2月1日-10日)。相关站所村、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深入分析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认真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补齐在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规程措施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主要任务

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推进以下“五大攻坚战”。

(一)开展安全责任落实攻坚战。重点督查检查各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投入,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不履行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开展作业、未统一管理外包外租生产经营活动等突出问题。

(二)开展“打非治违”攻坚战。严肃查处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活动,严厉打击责令停产或依法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治理无证上岗、未经培训开展特殊作业、严重“三违”行为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安全生产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公布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企业,进一步放大执法效果,督促广大生产经营单位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达到“查处一家、震慑一批、教育一批”的实际效果。

(三)开展冬季安全防范攻坚战。聚焦冬季安全生产防控

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突出问题,实施精准整治:

1.燃气经营、充装企业: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充装企业未依法取得相关经营、充装许可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定期检验,未制定和落实城镇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未按规定加臭等;瓶装燃气企业未建立气瓶二维码全过程追溯系统,未建立实名制供气台账,未与非居民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等。

2.燃气运输企业:重点排查整治不具备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资格)的企业、车辆及人员从事燃气运输等。

3.餐饮场所等非居民用户:重点排查整治餐饮场所同一房间混合使用多种燃料、炭火与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混用;在公共用餐区域使用燃气直接加热或放置气瓶,擅自将气瓶间设置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或热水器未安装直通室外的烟道;未规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报警装置功能失效,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式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使用非法气瓶;未明确燃气安全员,未开展用气人员教育培训;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未在用气场所张贴燃气操作规程;未落实发生燃气泄漏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不开关电器、撤离现场、到室外拨打抢修报警电话等应急处置措施。

4.居民用户:重点排查整治管道气用户未落实“三项强制措施”;瓶装气用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调压器,使用非法气瓶,用气场所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灶具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等。

5.燃气具生产销售企业:重点排查整治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未按规定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燃气灶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等。

在检查中发现燃气使用环节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函告专班办公室,专班办公室将采取督办、转办等方式,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四)开展风险隐患“清零”攻坚战。全面督促辖区燃气领域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全面梳理今年以来各类督查检查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对已整改的隐患开展核查,确保真改实改,不留死角;对未整改到位的要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归纳,建立台账,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限期,定期督促整改,确保一般隐患年内全部限期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原则上年内整改到位,确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五)开展应急能力提升攻坚战。重点督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修订完善情况,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应急储备物资、装备和救援力量调查摸底情况,各类救援组织应急协作机制、部门应急信息通报、沟通联动等各项应急机制运行情况,确保突发事件急而不乱、忙而有序,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每月至少听取1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至少深入一线开展1次督导检查,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全面推动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扎实开展。

(二)严格检查,依法处置要以“严细实”的作风、“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将移交上级挂牌督办,依法依规停产整顿,跟踪落实整改情况,严盯死守,逐条逐项闭环销号,坚决防止发生事故。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热线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一经查实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一律进行重奖,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压实责任,严肃问责。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安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将依规依纪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严肃问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上限处罚;对“黑窝点”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期间,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