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西河乡

“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详细内容

发布日期: 2024-03-19 发布机构: 西河乡

“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详细内容

一、小生产加工企业检查要点

(一)明确消防平安责任人和管理人,建立并落实消防平安管理制度。

(二)应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探测器等消防器材,自动消防设施应每月维护保养一次,保持完好且不能遮挡或挪作他用。

(三)平安出口、疏散通道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严禁锁闭平安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及平安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车间、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生产、储存、经营区与生活区应分开设置。

(五)危险部位应张贴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

(六)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禁擅用明火、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规范电气线路敷设,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

(七)车间和仓库在生产结束后,应由专人负责切断电源、火源等,并作好记录。

(八)积极组织和参加消防培训,会报火警、会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

(九)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

二、小商店检查要点

(一)明确消防平安责任人和管理人,建立并落实消防平安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经消防培训。

(二)加强火源管理,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严禁使用香烛、蚊香等明火。

(三)商铺与住宿局部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且必须设置各自独立的疏散出口。

(四)加强用电管理,电气线路应全部穿管保护或采取阻燃分隔措施,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五)应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探测器等消防器材,自动消防设施应每月维护保养一次,保持完好且不能遮挡或挪作他用。

(六)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

(七)平安出口、疏散通道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严禁锁闭平安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及平安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八)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

三、小歌舞娱乐场所检查要点

(一)明确消防平安责任人和管理人,建立并落实消防平安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经消防培训。

(二)加强火源管理,严禁使用香猪、蚊香等明火。

(三)加强用电管理,电气线路应全部穿管保护或采取阻燃分隔措施,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应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探测器等消防器材,自动消防设施应每月维护保养一次,保持完好且不能遮挡或挪作他用。

(五)禁止人员留宿,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六)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

(八)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

四、小美容洗浴场所检查要点

(一)明确消防平安责任人和管理人,建立并落实消防平安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经消防培训。

(二)加强火源管理,严禁使用明火。

(三)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且必须设置独立的疏散出口。

(四)加强用电管理,电气线路应全部穿管保护或采取阻燃分隔措施,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五)应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探测器等消防器材,自动消防设施应每月维护保养一次,保持完好且不能遮挡或挪作他用。

(六)每个房间(包间)门后应设置消防疏散指示示意图,标明本层平安出口位置及灭火器材放置位置。

(七)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

(八)疏散通道、平安出口应按技术规范设置。严禁锁闭平安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平安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九)严禁设置电热膜加热方式的汗蒸类房间;汗蒸房内的照明及用电线路敷设应避开高位部位,不相互交叉布线。

五、小旅馆检查要点

(一)明确消防平安责任人和管理人,建立并落实消防平安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经消防培训。

(二)加强火源管理,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

(三)加强用电管理,电气线路应全部穿管保护或采取阻燃分隔措施,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应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探测器等消防器材,自动消防设施应每月维护保养一次,保持完好且不能遮挡或挪作他用。

(五)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禁止吸烟”等警示性标识和消防平安常识宣传标识。

(六)每个房间(包间)门后应设置消防疏散指示示意图,标明本层平安出口位置及灭火器材放置位置。房间内应配备强光手电、自救呼吸器等逃生器材。

(七)平安出口和疏散通道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严禁锁闭平安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平安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八)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

六、小网吧检查要点

(一)明确消防平安责任人和管理人,建立并落实消防平安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经消防培训。

(二)加强火源管理,严禁使用明火。

(三)加强用电管理,电气线路应全部穿管保护或采取阻燃分隔措施,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应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探测器等消防器材,自动消防设施应每月维护保养一次,保持完好且不能遮挡或挪作他用。

(五)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禁止吸烟”等警示性标识和消防平安常识宣传标识。

(六)平安出口和疏散通道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严禁锁闭平安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平安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七)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

七、小诊所检查要点

(一)明确消防平安责任人和管理人,建立并落实消防平安管理制度。

(二)平安出口、疏散通道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保障疏散通道畅通、平安出口畅通,严禁锁闭、堵塞、占用。

(三)应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探测器等消防器材,自动消防设施应每月维护保养一次,保持完好且不能遮挡或挪作他用。

(四)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液化气炉、煤气炉、电水壶、酒精炉等非医疗电热器具,不得超负荷用电。

(五)不得大量储存易燃、可燃药品药剂。对易燃危险药品应限量存放,一般不得超过一天用量;存放的中草药药材应定期摊开,注意防潮,预防发生自燃。

(六)从业人员经过消防教育培训,掌握逃生自救常识和灭火器等基本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

(七)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

八、小培训机构检查要点

(一)明确消防平安责任人和管理人,建立并落实消防平安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经消防培训。

(二)应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探测器等消防器材,自动消防设施应每月维护保养一次,保持完好且不能遮挡或挪作他用。

(三)建筑外窗不应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的金属护栏。

(四)俣证平安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并符合技术规范,严禁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平安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

(五)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准私拉乱接电线,电线应穿管保护。禁止使用蜡烛、蚊香等明火。

(六)机构内部的厨房、杂品库房、烧水间应与学生活动场所或学生用房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

(七)应积极组织和参加消防培训,教职人员应会报火警、会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

(八)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

九、小餐馆检查要点

(一)明确消防平安责任人和管理人,建立并落实消防平安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经消防培训。

(二)厨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

(三)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小餐馆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对使用燃气的,应符合燃气管理相关规定。

(四)加强用电管理,电气线路应全部穿管保护或采取阻燃分隔措施,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五)应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探测器等消防器材,自动消防设施应每月维护保养一次,保持完好且不能遮挡或挪作他用。

(六)禁止人员留宿,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七)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

(八)平安出口和疏散通道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严禁锁闭平安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平安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