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阳城县民政局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
法律法规文号:阳民字〔2019〕60号
四、申请条件
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
五、申报材料
1、申请书;村开贫困证明
2、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低保证、特困证、残疾证、或家庭成员收入、致困原因证明;
4、医保报销结算单原件、收费票据原件或其他因突发性重大事故造成家庭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5、诊断证明、病例首页、入院证、出院证。
6、晋城通复印件。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办理环节期限和责任人
环节 |
受理 |
审核 |
决定 |
备注 |
期限 |
当即办理 |
当即办理 |
当即办理 |
|
责任人 |
乡镇分管领导:于昊 |
站所长:茹丽霞 |
经办人:毕李娟 |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西河乡便民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九、办理结果公开查询
西河乡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点
十、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略)
十一、是否有本系统的办事软件
十二、事项名称更改的建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