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社会餐饮严格落实查验“三码”、测温、戴口罩、消毒、通风等措施。对限额人数小于50人的社会餐饮,在查验“三码”的同时,必须进行拍照留存;对仅供早餐的门店和限额人数大于50人(含50人)的社会餐饮,在严格执行查验“三码”后,可不拍照留存。
(2)各社会餐饮入口处张贴“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限流75%、疫情管控升级期间限流50%、应急状态期间暂停堂食”公示牌。严格执行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限流75%的措施,不得承办未经村(社区)报备的5桌以上宴会(宴请)等聚餐活动。落实限流规定时,按该社会餐饮正常满座接待量的75%核定餐椅(凳)数,或制作摆放“间隔入座 保持距离”的空位提示牌,并在就餐场所(含大厅、包间)明显位置明示具体限额人数。
(3)严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涉疫熔断的冷冻冷藏肉品(含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