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54/2023-0009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演礼镇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30日 |
标 题: |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30日 |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一、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二、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三、加快农村地籍调查工作。
四、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五、依法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
六、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
七、按照不同的历史阶段对超面积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八、认真做好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九、妥善处理农村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问题。
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
十一、加强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十二、规范完善已有土地登记资料。
十三、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