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村、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安排,开展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乡”创建活动,提高我乡依法治乡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乡总目标,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动员全乡共同参与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乡,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演礼乡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乡领导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延岳鹏 党委书记
副组长:郭敏峰 党委副书记、乡长
上官培龙 党委副书记
成 员:茹郭教 人大主席
茹仓龙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姬李燕 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张育红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田丽霞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刘伟锋 副乡长
栗冬冬 副乡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上官培龙兼任。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领全局,推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乡。各村、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乡党委请示报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示范创建活动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改革引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实现示范创建与深化改革的有效衔接。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绩,聚焦实际问题,不急功近利、拔苗助长,客观公正,公开透明,防止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
四、创建目标
争取两年内把我乡创建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乡”,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增进人民群众便利,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五、创建步骤
(一)创建启动阶段(2020年8月)
研究制定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乡”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创建工作方案,分解指标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
(二)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9月前)
组织全乡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文件精神,深刻领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乡的重要意义。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组织推进阶段(2020年8月至2021年9月)
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演礼乡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乡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中的职责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细化创建标准、进度目标、推进措施,制定“时间表”,确定“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创建工作既有过程又有成果。
(四)申报考核阶段(2021年10月至12月)
对照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组织开展自查,完成创建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迎接评估核查和满意度测评的相关准备工作,根据创建要求进行申报,迎接考核验收,力争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乡。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示范创建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创建活动的动员部署、督促落实、监督检查。各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责任分工,制定相关创建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达到以创建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工作目标。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报刊等媒体平台,开设专栏、专题,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工作进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强化考核,确保成效。完善创建目标责任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完善创建督查机制,将创建督查与重点工作督查相结合,建立定期汇报和通报制度,乡党委每半年对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促进示范创建活动高效有序开展,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引领、带动全乡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
附件:演礼乡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指标体系
中共演礼乡委员会
演礼乡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