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村(居)民朋友:
为有效解决因露天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问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我镇环境质量稳定向好,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从即日起,实行露天焚烧有奖举报。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全镇范围内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荒草、垃圾等行为。
二、有奖举报条件
1.举报奖励对象实名举报(提供本人姓名,电话号码)。
2.举报的焚烧、放火行为应提供具体位置、现场照片或者视频录像、焚烧人员等基本情况。(对于照片或视频中已熄灭的火点,不予奖励)。
3.线索属首次举报,事先未被相关部门和村(社区)掌握。(对于多人联名举报的,按同一举报进行奖励,资金由举报人自行分配)。
4.举报内容客观真实,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
三、奖励办法
对群众发现的露天焚烧行为,经查证属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实处罚后,由镇政府对举报人给予50—200元奖励。
四、相关要求
1.举报受理人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透露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将进行严肃查处。
2.对捏造歪曲事实、自导自演等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电话:0356—4841001如对奖励的线索和资金存在争议,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解释。
演礼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