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演礼镇

演礼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13 发布机构: 演礼镇

演政发﹝2021﹞58号

演礼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演礼人民政府20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演礼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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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礼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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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编制目的

2.编制依据

3.适用范围

4.工作职责

二、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析

1.基本概

2.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

3.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1.组织体系

2.成立演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3.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4.指挥部领导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四、信息报告与处理

1.报告主体

2.事故报告主要内容

3.信息处理

、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2.应急

3.指挥与协调

4.扩大应急

5.现场安全防护

6.事故现场保护

7.应急结束

.恢复重建

1.善后处理

2.恢复与重建

3.调查与评估

4.信息发布和通报

七、应急保障

1.人力资源保障

2.资金财力保障

3.物资能源保障

4.基本生活保障

5.医疗卫生保障

6.抢险装备保障

7.交通运输保障

8.通信设施保障

9.治安维护保障

10.人员保护保障

11.技术支撑保障


八、监督管理

1.公众宣传

2.教育培训

3.预案演练

九、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2.奖励与责任追究

3.预案解释与实施

十、附件

1.演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图

2.演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

3.演礼生产安全应急救援联系电话

4.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

演礼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阳城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了建立健全全镇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管理机制,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灾害风险,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晋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晋城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阳城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3.适用范围:本预案针对辖区内重大风险因素的预控措施(同样适用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救援、处置(恢复)、结束等应急程序。  

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相关站所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的职责。建立健全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须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发生。同时,应立即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政府迅速对事故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设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原则。加强鼓励支持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的综合素质。

二、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析

1.基本概况

演礼位于太岳山脉东支,太行山以西,区内以低山丘陵为主,沟谷发育,地表水属黄河水系。东与凤城镇为界,北与西河乡为邻,西与次营镇相连,本区域属温暖带大陆性季风气候,长夏短,四季分明。春季少雨干旱多风沙,夏季炎热雨季集中,秋季天高凉爽,气候宜人,冬季寒冷干燥少风。全40.1平方公里,人口13815人,下辖13个行政村。全镇共有民营企业19个,其中机械行业5个、建材行业1个、轻工行业2个、商贸行业5、危化行业3,旅游业2个,农业科技类1个。

2.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本区域内的单位、企业、行政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发生的导致严重人员伤亡的事故。按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1)危险化学品事故。储存、经营、运输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事故。

   2)建筑施工事故。建筑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房屋拆除等活动中发生的坍塌、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等事故。

   3)公共场所事故。学校、商(市)场、饭店、文化娱乐、大型集会等发生的爆炸、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

   4)交通运输事故。公共交通、货物运输等交通运输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5)特种设备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发生的燃爆、火灾、泄漏、高处坠落等事故。

   6)地质灾害事故。企业、行政村因受生产生活或特殊地质条件影响造成的山体滑坡,地表塌陷等产生的事故。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1.组织体系: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各类安全事故的应对,在长领导下,研究部署,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党政领导按照其工作分工负责相应的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会成员单位、直有关单位、行政村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综合指挥机构设在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具体事宜。

指挥部的联系电话为: 4841002

    2.成立演礼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挥:            

  副总指挥:各分管领导

指挥部成员由以下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成:

1)镇综合办2)安监        3)企服务中心

4)派出所    (5)卫生院        6)供电所

7)国土所    (8)生态环境执法队9)电信部门

10)学校     (11)行政村      12)相关单位站所

    3.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

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负责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3)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4)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信息。

   5)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并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6)办理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指挥部领导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总指挥

负责组织编制和批准《演礼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召开例会,组织指挥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演练经验补充、修改和更新预案;对突发事故的处理、级预案的启动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协调级救援与上级救援的配合工作。

   2)副总指挥

负责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及与成员单位的联络、协调、配合工作。遇突发事故总指挥因故不在本,事发单位分管领导代理总指挥负责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综合办公室

    负责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督查各部门、各单位对《应

急救援预案》落实,严格应急值班制度,负责接收和处理报送的紧急信息事项,组织专题会议,督促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履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枢纽作用。

   4)安监站、企服务中心

加强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各重点单位是否按规定制定相应的预案,建立应急机构以及应急准备情况。负责协调事发企业抢险方案和处理措施的制定。负责各类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准备和调度方面相关工作,做好后勤保障,组织落实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抢救和事故处理。

5)派出所

负责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确保道路畅通,保证应急救援车辆进出有序。

6)卫生院

负责事故现场受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负责分析伤员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与县急救中心和有关医院联系组织急救,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防疫等情况。

7)国土所

做好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增强村对地质灾害的防能力,提供有关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8)供电所

保证现场供电畅通和安全。

9)电信部门

保障通信,信息渠道畅通,负责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学校

开展防灾自救知识教育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发生事故时组织学生转移。

11)行政村

稳定辖区社会秩序,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负责人员的安全转移和妥善安置,协助搞好调查组的后勤保障工作

12)相关企业

加强应急值班,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的储备,组建救护队,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完成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报告与处理
  1.报告主体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报镇政府综合办(电话:0356-4841002),镇政府综合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按程序报告镇长,综合办按照镇长指示,立即报县政府值班室(电话:0356-4222726)、县应急局值班室(电话:0356-4220425)等相关部门,首报时限不得超过30分钟。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主要内容
  事故报告人在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提供以下情况: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2)事故类型;
  (3)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
  (4)事故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
  (5)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口分布;
  (6)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
  (7)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险的事宜;
  (9)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系方式。

    3.信息处理

   1)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政府综合办公室立即按程序向长报告,启动本预案,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事故单位请求,通知应急救援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或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危害性进行研判,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

(3)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医疗救护等事宜,并及时向县领导反馈情况。

(4)按照有关规定,应在规定时限内立即上报上级有

部门。

五、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配合事发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故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县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对于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接到信息后,应立即作出响应,迅速调动有关人员和应急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迅速掌握事故的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影响范围,制定事故处置方案等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时,公众发出警报,以保证公众做好自我防护安全疏散,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掌握事发地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时传达县政府领导批示和要求,并做好有关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2.应急响应

对于特别重大、重大安全事故,政府如果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或者需要及时上报由县政府协调处置的,根据事态发展,向县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及时提出,并经政府领导批准后启动县级应急预案。

对于较大、一般安全事故,由政府负责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指挥与协调

需要政府处置的安全事故,由政府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开展处置工作。主要是: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及时掌握并向县政府报告事件进展情况,全力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配合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原则,政府启动或设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启动相关应急行动组。

   1)综合协调组。政府综合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综合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指示精神,协调应急工作机构、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等,落实上级领导同志关于事故应急救援的指导。

   2)治安维护组。由派出所负责。主要职责:配合公安部门,迅速组织警力,对突发公共事件危害地区和危险源实施警戒,维持社会治安,实行交通管制,疏散和撤离受灾人员等。

   3)灾害抢险组。由武装部负责。主要职责:组织协调人员配合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队伍,开展应急抢险、加固和清理现场等工作。

   4)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负责。主要职责:配合医疗部门,迅速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业施救、卫生防疫等工作。

   5)新闻宣传组。由宣传部负责。主要职责:配合宣传部门及有关媒体,按照程序开展新闻报道、分阶段新闻发布等工作。

   6)后勤保障组。民企服务中心负责。主要职责:配合应急指挥机构和事发单位做好配送、调拨、征用各类应急物资,保证足够的运输工具。

  7)环境处理组。镇生态环境执法队负责。主要职责:配合环保、卫生部门,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8)善后处理组。民企服务中心、事发所在行政村负责。主要职责:组织安置受灾人员生活,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和其他有关工作。

   9)事故调查组。委、安监站负责。主要职责:负责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划分事故的责任,对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10)技术保障组。由安监站、国土所负责。主要职责:配合专家组制定现场处置方案,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和技术支持。

参与现场处置工作的有关单位,企业和各行政村,应在县两级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协同作战、高效联动。

4.扩大应急

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上级政府报告扩大应急响应,请求有关方面的支援,必要时向上级政府请求直接指挥。

实施扩大应急时,政府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资金、物资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5.现场安全防护

   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2)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作内容如下:

(1)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6.事故现场保护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尽可能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7.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上级政府或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六、恢复重建

1.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政府负责,上级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对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政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配合卫生、环保等部门认真做好防疫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配合保险监管部门,会同各保险公司快速介入,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事故给人们造成的创伤。

2.恢复与重建

恢复与重建工作,以事故单位为主尽快恢复生产秩序,消除潜在的危险因素和影响,并制定重建计划。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政府提出申请,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实施。政府要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恢复重建计划、措施,积极争取县政府对恢复重建工作的支持。

3.调查与评估

政府主动配合上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进行调查,对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4.信息发布和通报

政府负责及时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县政府应急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和政府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政府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组织报道、散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等形式,通过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发布信息,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七、应急保障

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和总体应急预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保障工作。

1.人力资源保障

镇民兵应急排是抢险救援的中坚力量。政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健全社会动员机制,有效组织和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各企业均成立应急救援队伍。

2.资金财力保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财政提出预算,并列入年度本级财政资金预算。原则上处置事故所需负担经费,由事故单位负担。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提供资金援助。同时保证应急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物资能源保障

根据应急需要,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统一协调物资供应、调配等工作。

4.基本生活保障

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5.医疗卫生保障

根据应急需要,以卫生院为主快速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进入救灾现场,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

6.抢险装备保障

政府建立本地区应急和工程抢险装备信息库,明确应急和工程抢险装备型号、数量、种类、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时统一调用,并进行维护、保养。

7.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根据需要和可能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会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受损的交通设施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通畅状态,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运达。

8.通信设施保障

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

9.治安维护保障

制定事故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种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值勤方式和行动措施,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保证社会秩序正常。

10.人员防护保障

政府制定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受灾群众安全、有序转移或者疏散,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为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符合救援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救援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11.技术支撑保障

组织有关部门、科研力量开展应急工作管理模式、事故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的研究,不断改进技术装备。

八、监督管理

1.公众宣传

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个体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2.教育培训

要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应急管理知识作为全机关干部和村委及企业干部培训的重要教学内容,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加强自救、互救和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避灾能力。

3.预案演练

应急办要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制定专项演习方案并每年组织一次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九、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2.奖励与责任追究
      奖励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设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责任追究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3.预案解释与实施
本预案解释权属演礼人民政府,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