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承担村、单位、学校、企业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讲职责;
第二条积极参加各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培训,积极自学相关宣讲内容题材,提升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讲能力;
第三条制作宣讲计划,原则上每月至少宣讲一次,根据具体发案情况增加宣讲次数、确定宣传重点;
第四条宣讲前要认真准备,多举例说明,宣讲内容要新颖真实;
第五条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讲形式,可采用快板、歌曲、戏曲等形式,也可通过文艺演出、集中讲座等方式,形式要鲜活、要易于接受;
第六条在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讲的同时,要及时了解防范宣传的盲点、难点,及时反馈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