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负责上传下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组、指挥部的工作精神,联络本村、本单位、本企业;
第二条熟悉、掌握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送;
第三条协助落实会议通知,领取、发放文件、宣传资料;
第四条协助制定本村、本单位、本企业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并督促落实;
第五条协助建立本村、本单位、本企业的反诈微信群,建群情况及时报送指挥部;
第六条做好本村、本单位、本企业的宣传资料归档管理、工作总结、情况上报等工作;
第七条完成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领导小组、指挥部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