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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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2-27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

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实效。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4年工作中,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抓好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组织召开年度法治建设部署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同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进行年终述法。二是抓好“关键少数”,带头学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着力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党员干部学法10余次。三是坚持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民主征求意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保障,依法规范履职

1.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

2.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审查工作机制。我局与山西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合同,聘请法律顾问1人,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审核、公平竞争审核等重要事项中,发挥法律顾问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事后监督救济的积极作用,并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审查工作机制。

3.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与司法监督。全年办理政协提案1件,按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规范执法程序,推进严格文明执法

1.规范执法行为。发布了《晋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版)》,确定行政执法事项189项,其中行政处罚事项172项,行政强制事项17项,为我局生态环境执法指明了方向。

2.优化执法方式。修订并公布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定了《企业安静期制度》,将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限制检查的时间及方式。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充分利用无人机、污染源自动监控、无组织颗粒物自动监测设施(TSP)、VOCs走航监测、环保用电监管系统等技防措施延伸环境执法视线,精准掌握排污状况,实现对正常生产经营企业无事不扰。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包括填写执法记录、使用执法记录仪等;同时对重大处罚决定,及时上报市局进行法制审核,并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通过召开案件审查会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结果,规范执行处罚过程;对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阳城县人民政府网及时进行公开。

(三)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将法治宣传融入日常执法范围,对内积极组织法治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对外突出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除了认真推行“说理式”执法,还以日常检查伴随普法和特殊群体专项普法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做好法治宣传,根据排污类别、环境风险等级、特殊产污工序、企业规模大小等因素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工作,同时不断拓展普法阵地,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进行法治宣传,特别是在“6.5世界环境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普法效果。

(四)严格处罚程序,规范裁量基准

1、统一执法标准,合理适用自由裁量权,坚持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在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严格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严把自由裁量权,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裁量权等现象发生。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行政执法公正、公平、公开,坚决杜绝粗暴执法和行政乱作为现象。2024年共立行政处罚案18件,处罚220.8万元。

2、实行轻微环境违法问题不予处罚。在行政执法处罚中,严格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晋环规〔2022〕3号)和《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晋环规〔2022〕2号)两个文件要求,对未造成污染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能够立即整改的违法行为、积极主动改正的违法行为等,对照省厅不罚清单进行处理。2024年共下达不予处罚决定书13个。

三、2024年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2024年,我局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与司法机关的联勤联动,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意见建议,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的工作体系。今年以来,共收到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10份,全部按要求办结,并按时进行了书面回复。2024年没有需要履行的法院生效裁判。  

四、存在问题与不足

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在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综合改革过程中,部分从事执法工作多年的业务骨干因身份问题无法办理行政执法证,导致基层持证环境执法人员严重短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工作标准不高,不能适应当前日益繁重的环境执法任务。

五、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学习,通过法治讲堂、会前学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个人自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和解决问题。

(二)大力推进执法能力水平。持续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强化精准执法,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等,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实际,采取线上和线下、传统与新颖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努力实现精准普法、生动普法、有效普法、高质量普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守法、依法办事的正确导向。

六、对全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加大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树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筑牢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理念。二是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执法业务能力。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开展执法。四是理顺部门职责,解决职能交叉重复,边界不清的问题。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