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晋城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晋城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阳城县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2025年)>的实施方案》《中共阳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阳城县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和《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推动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现将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统筹部署。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领导小组对全年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创建和依法行政进行了全面部署,制定印发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2、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及时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党纪,协调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了《2022 年度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思路,将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职能科室和执法人员。
3、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局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工作会等,研究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难点、重大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在生态环境管理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我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各股室开展了部门联合“双随机”和内部“双随机”执法检查活动。在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活动中完成了12项工作;在内部双随机执法检查活动中,分别完成了19家重点排污单位、262家一般排污单位、59家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专项检查、15家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监督检查,13家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强化社会监督。
(三)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1、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试行)》,凡是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支出的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
2、建立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 ,全部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3、强化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审查工作机制。我局与山西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合同,聘请法律顾问1人,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应诉“冯春红诉阳城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和“阳城县人民政府与阳城县振兴铸造熔炼厂行政纠纷案”等重要事项中,发挥了法律顾问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事后监督救济的积极作用。
(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包括填写执法记录、使用执法记录仪等;同时对重大处罚决定,及时上报市局进行法制审核,并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通过召开案件审查会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结果,规范执行处罚过程;对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阳城县人民政府网及时进行公开。
2、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按照要求开展日常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执法文书规范上,按照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制作行政处罚文书,并规范执法用语、流程等。按照《2022年晋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要求,我局成立了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开展了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环境执法知识竞赛,按照省厅制定的案卷评查方案,所有案件都扫描上传执法大练兵网站,省厅和市局分别抽查我局2个案件进行评查,在案件评查中都获得了高分。
(五)严格规范执法处罚
1、建立了有效的司法衔接、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与公安局、检察院联合出文,规范了司法衔接工作。今年,我县未发生环境违法刑事案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2件。办理检察院转办的检察建议书13件。与各单位成立了协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执法协作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信息互通制度及宣传报告等制度。
2、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今年我局共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利剑斩污专项行动、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涉VOC专项行动、违法排污专项行动、重点企业监管执法检查专项行动20项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我局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行政执法公正、公平、公开,坚决杜绝粗暴执法和行政乱作为现象。共立行政处罚案67件,处罚404.6万元。
3、实行轻微环境违法问题豁免
在行政执法处罚中,对未造成污染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能够立即整改的违法行为、积极主动改正的违法行为等,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予以从轻处理或予以豁免。
(六)优化执法服务环境
1、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纳入正面清单6类行业我县涉及3类28家企业。实施生态环境正面清单管理,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予以优先保障或采取减少免除环境监管。建立清单后,减少了执法人员与企业人员接触、做到无需要不干扰,切实服务好企业。
2、修复信用助力企业发展。为鼓励失信主体不断完善和重塑自身信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根据省、市、县信用办信用修复工作的要求,秉承服务意识,积极作为,固定专人协助企业开展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今年为23家企业进行了修复处罚信息。
(七)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2022年我局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3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3件、协办1件,办复率100%;
(八)加强学法普法教育
1、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普法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组织开展各类8次培训。要求全局上下在工作实践中继续学习和运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营造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我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一是“6·5环境日”来临之际,深入企业、乡村、社区,采取现场发放资料、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了生态环境宣传活动,营造了人人参与和支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共设立现场集中宣传点17个,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悬挂标语45条。二是开展“7·2”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在广场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倡导公众绿色低碳生活。三是在监管执法中推进普法。加强对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当事人、信访群众及其他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在执法检查中、送达法律文书过程中面对面释法;在处理信访投诉案件过程中对投诉人、被投诉人及相关利益关系人进行释法说理,努力做到以法服人、以理动人。普法贯穿环境管理、环境执法和信访处理全过程,促进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九)及时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
1、及时化解生态环境举报。定期向社会公开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和处理结果。今年收到 12369平台、阳城人民政府政务热线、信访局转办信访件及群众举报信访,均按时办结。截至目前,共处理上级转办信访件4件,政务热线89起,都按规定时限办结,办结率100%,回复率100%。
2、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做到依法及时出庭应诉。我局有1起行政复议案件。阳城县广利食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向晋城市人民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经审理,晋城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9月8日下达了《晋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2022〕33号,复议结果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阳环罚字〔2022〕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维持。共办理2件行政诉讼案件,分别为我局代表县政府应诉“冯春红诉阳城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和“阳城县人民政府与阳城县振兴铸造熔炼厂行政纠纷案”裁定,一审裁定结果为“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不服,均已上诉,正在按照程序办理。
3、严格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我局按照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生态系统公开内容和公开事项。同时,按照公开要求,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晋城环保发布、阳城县政务信息网、环保专网、县电视台、山西政府采购网等平台,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在信用中国网、互联网+监管平台、阳城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了全程序公示。
二、存在的问题
1、专业法律人才欠缺。目前,我局在编干部无法律专业人才,只能依赖法律顾问应对当前局面。
2、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不习惯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
3、执法监管力量不足。因近年来的环保法律法规变动较大,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加之我局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偏少,造成执法能力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理念,加强法治意识培育,营造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尊法、守法水平。
二是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前谋划做好执法人员的学法培训工作,不断创新形式,提升法治建设成效。
三是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落实法律顾问“1131”制度,对重大案件执法提供法律支持服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法治审核、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依法做好行政处罚工作,不断完善法制审核流程。对于故意非法排污、情节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处罚,持续保持环境高压态势,同时,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对于符合行政处罚免责情形的,及时督促企业整改提升。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