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46/2020-0001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标      题: 阳城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阳城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12-30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

阳城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胜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晋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工作要求,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特制定本决战计划。

二、工作目标

县城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硫浓度同比上年持平;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目标,通过省、市“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考核。

三、工作任务

(一)坚决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结构优化调整,推进“散乱污”综合整治,推进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全覆盖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流程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强化排污许可管理。对全县范围内的98家企业350座工业炉窑开展工业窑炉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2020年6月底前,全县7家铸造8台(10吨/小时及以下)冲天炉全部淘汰。21家建筑陶瓷企业取消脱硫脱硝烟气旁路或设置备用脱硫脱硝等设施。夯实全县煤层气(瓦斯)发电机组大气污染排放,确保高浓度瓦斯发电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200毫克/立方米,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0毫克/立方米。2020年7月底前,煤化工、火电、瓦斯发电、水泥等重点行业完成氨逃逸连续在线监控设施,所有SCR和SNCR脱硝系统氨逃逸指标分别控制在2.5mg/m3、8mg/m3以内。2020年9月底前,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完成烟气深度治理改造,改造完成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不高于10、50、150mg/m3的标准。煤化工企业采用造气废水脱硫的一律改为规范的氨法及其他脱硫工艺。2020年5月底前,县城建成区及周边2公里范围内有喷涂工序的汽修行业,全部加装催化燃烧等高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或最终采用催化燃烧工艺进行统一处理。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必须完成LDAR检测。推进大型餐饮饭店安装在线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020年6月底前,重点行业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规定完成自行监测,所有涉VOCs排放工序稳定达标排放。按照“应装尽装”原则,同步完成VOCs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同时加强系统运行维护。煤化工行业完成煤气冷却由直接水洗改为间接冷却,吹风气、驰放气应全部收集利用。2020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

(二)坚决实施散煤清洁化替代,完成散煤替代,强化煤质监控,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2020年4月20日前完成清洁取暖改造方案制定,10月底前完成改造并具备使用条件。县城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力争达到60%以上,国、省道及旅游线路两侧经营性门店散煤全部清洁化替代。对采用生物质供暖的,应采用集中式并配套高效环保设施,并达到《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2020年10月底前,县城建成区要全部划定为“禁煤区”。清洁取暖暂时覆盖不到的农村地区,2020年必须全部纳入清洁煤球供应范围,实现清洁煤球常态化供应。2020年9月底前,开展燃煤锅炉摸底排查工作,确保全县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零。2020年12月底前,关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供热锅炉。

(三)坚决推动运输结构绿色化,大力推进“公转铁”,强化机动车环保排放监管,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监管,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2020年全县铁路货运量较2017年实现大幅提升。2020年9月底前,重型柴油货车日运输量10辆及以上的重点运输单位,全部安装门禁和视频系统,记录进出厂运输车辆完整车牌号,全面完成大宗物料运输企业车辆冲洗平台建设,确保满足冬季正常运行要求。2020年12月底前,中重型载货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单位或个人在用的中重型载货车辆(包括租赁外省、市车辆)应全部完成加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OBD),并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实现对中重型载货车辆实时监控,确保上路车辆排放稳定达标。2020年5月底前,对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大型中、重型载货车停车场所进行摸排,确保9月底前关停县城建成区内大型中、重型载货车停车场。

(四)坚决提升扬尘污染管控水平,大力实施国土绿化工程,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面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加强降尘整治。8月底前,关闭市区建成区及周边露天矿山。6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城市主次干道、大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工矿企业周边暴露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各类不规范堆场清理。依法严查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行为。

(五)坚决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全面加强监测预警,果断启动应急响应,夯实应急减排清单。强化应急减排措施的执行在秋冬季等重污染天气多发时节每日进行环境空气质量会商研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密会商,为精准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决策依据。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

四、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强化思想认识、加强任务清零、加强精准治污、严格依法治污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