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8-18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培训、离退休人员工作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出国人员选派及生态环境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等工作。负责区域生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纲要和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新闻审核和发布工作。负责按规定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和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承担本机关和下属单位预算、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

综合股。根据规定权限和授权,参与权限内的规划、政策、区域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工作。负责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权限内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的联审联办工作。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工作。负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考核计划及目标责任考核管理。

政策法规股。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根据授权承办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约谈、问责等事项,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负责评优创先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守法情况审核,牵头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监督区域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并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和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开展执法监督和行政稽查,负责生态环境执法后督查和挂牌督办。负责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队的日常工作。负责中央和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接、协调工作。配合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牵头解决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拟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牵头协调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系统信访、公众举报工作。

大气环境股。负责区域大气、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相关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监督落实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考核制度,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负责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参与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实施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政策,牵头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涉及本区域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负责碳减排交易权项目的实施。参与指导和推动清洁生产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负责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保护事务,管理区域涉外的生态环境保护合作项目。负责区域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出口核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区域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实施信息公开制度和考核管理制度。

水和土壤生态环境股。负责全县地表水、地下水等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负责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区域土壤生态环境规划和相关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农业建设。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区域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负责实施区域生态环境科技发展规划与计划,管理生态环境科研项目和成果,组织生态环境技术研发、工程示范与推广,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推动区域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承担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配合编报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实施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负责发布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生态环境信息。负责实施区域生态环境监测,承担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网、污染源在线监控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凤城执法中队负责凤城镇辖区内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违法行为调查立案以及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环境安全的监管。

北留执法中队。负责北留镇辖区内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违法行为调查立案以及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环境安全的监管。

润城执法中队。负责润城镇辖区内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违法行为调查立案以及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环境安全的监管。

町店执法中队负责町店镇、芹池镇、寺头乡辖区内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违法行为调查立案以及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环境安全的监管。
   演礼执法中队。负责演礼乡、西河乡、固隆乡、次营镇、董封乡、横河乡辖区内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违法行为调查立案以及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环境安全的监管。

白桑执法中队负责白桑镇、蟒河镇、东冶镇、河北镇、辖区内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违法行为调查立案以及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环境安全的监管。

园区执法中队。负责安阳陶瓷园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违法行为调查立案以及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环境安全的监管。

城镇执法中队负责县城内建筑工地、餐饮油烟、汽车尾气等环境执法检查、违法行为调查立案以及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河道管理中队。负责对沁河、芦苇河、泽河、西小河、樊溪河等河道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巡查、检查、监督;对未经审批的入河排污口进行调查处理;对断面水质例行监测及入河排污口监测中发现的超标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断面水质考核通报中涉及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全县固体废物堆场的执法检查;配合水土股办理涉及水环境质量方面的其他有关事宜。

机动车管理中队。牵头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执法检查;开展县城区域内货运车辆限行交通管控执法检查;负责管理大车进城抓拍系统,将违法违规车辆名单移送县环委会办公室,县环委会办公室负责下文通报违法违规车辆名单,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接交警队,督促并上报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