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1/2022-0006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阳城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阳城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阳政函〔2022〕7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3月23日 |
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阳城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项目
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的批复
阳政函〔2022〕7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局《关于阳城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及相关事项的请示》(阳住建发〔2022〕42号)收悉。经2022年3月1日县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阳城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县政府授权你单位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按照实施方案依法做好招标、建设、运营等工作,并将项目综合处理中心建设用地划拨项目实施机构使用。
二、县财政局按项目实施进度和公开招标结果,将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服务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三、县发改局、审计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并投入运营。
特此批复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