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卫生户厕项目
后续管护能力的指导意见
阳政发〔202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我县农村户厕后期管护能力,认真做好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后半篇文章”,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农村卫生户厕后期管护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部署要求,切实提高农村改厕质量实效,积极探索农村卫生户厕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县级补助、乡(镇)统筹、村集体主责、农户适当付费”的经费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农户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户厕改造及后期管护的积极性,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后续管护扶持办法
根据乡(镇)农村卫生户厕项目运行反馈实际需求和调研摸底情况,县级对已实施改厕村(截止2021年底完成改厕的行政村,下同)所在乡(镇)补充购买抽渣车、小型污水处理站和管护队伍运行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助。
(一)给予补充购买抽渣车一次性补助。根据行政村数量,改厕数量、服务半径、三格化粪池分布等设施配备情况,对在原有抽渣车基础上补充购买抽渣车进行补助。具体确定配备原则为:1.乡(镇)累计改厕不足1000户的,按每个乡(镇)1辆容积为3立方抽渣车进行测算;1000户—3000户的乡(镇),按每个乡(镇)3辆容积为3立方抽渣车进行测算;3000户—5000户的乡(镇),按每个乡(镇)容积为3立方抽渣车3辆和5立方抽渣车1辆进行测算;5000户以上的乡(镇),按每个乡(镇)容积为3立方抽渣车3辆和5立方抽渣车2辆进行测算。2.同时考虑污水处理站和三格化粪池情况。3.配备的抽渣车数量不超过覆盖行政村数。
根据以上原则,共补充配备3立方32台每台补助5万元,5立方10台每台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260万元(补助明细见附表)。乡(镇)根据本乡(镇)三格化粪池布局的实际,采购适合本地区型号的抽渣车,并统筹原有抽渣车,落实本乡(镇)后期管护工作。具体采购车型由乡(镇)按需自行确定;在采购时要优先选取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型或新能源汽车。
2022年以后改厕的村,由乡(镇)根据现有管护能力,指导统筹相关项目村合理配备抽渣车等设备,科学规划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既满足清掏需要,又防止闲置弃用。
(二)给予小型污水处理站运行补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采取“政府主导、乡(镇)管理、部门监督”的原则,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对全县现有24座(不含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进行监测,检验运行效果,并定期公示监测结果。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管理的主体责任,每月底向生态环境部门抄报生活污水处理量,经生态环境、财政部门审核后每半年按1元/吨标准结算并予以拨付。
运行资金不足部分由乡(镇)、村补齐。同时,对在日常抽测中每发现超标一次扣除补助金额的5%(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022年以后建设的小型污水处理站(不含PPP项目村)动态纳入补助范围。
(三)给予管护队伍补助扶持。由乡(镇)根据实际“一乡一策”制定后续管护机制,落实后续管护方式和管护队伍,负责本区域的管护队伍建设和运转。自2023年起按最高每户10元标准给予补助,乡(镇)依照年度运营情况申报扶持资金,分年度按不超50%比例进行扶持,逐步走向市场运营模式。扶持资金经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中心根据工作职责审核后,由县财政局审批兑现。资金下达乡(镇)后,由乡(镇)进一步监督管理使用。
三、资金运行
(一)补充抽渣车一次性补助由农业农村局根据补助办法,将补助直接拨付乡(镇)实施。
(二)小型污水处理站和管护队伍补助,2023年起由财政局建立专项预算管理,按补助办法列支。
四、相关要求
(一)坚持先建机制,后改厕所。各乡(镇)要主导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运行管护机制。要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合理布局建设服务网点,形成规范化管护制度。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鼓励自主筹资筹劳,做好户厕的建设和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规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付费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确保农民群众用得满意、用得放心;实现费用有出处、管护有人干,管网坏了有人修,粪污满了有人掏的目标。
(二)坚持因地制宜,优化运营方式多渠道建立管护队伍。考虑各乡村目前人员不足,特别是缺乏专业技能人才,后期管护工作方面由乡(镇)统一实施,具体方式可从以下方式选择。一是通过委托从事相关业务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卫生户厕(公厕)后期管护等事项的委托管护;也可多个乡(镇)联合委托管护运营。二是结合本乡(镇)实际,引导种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社会团体通过不同方式承接后期管护事宜,通过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治理、厕所粪污”堆沤肥设施等措施,减少重复投入,提升设备效能。三是对于有成熟管护队伍(如环卫站)的乡(镇),可以整合队伍,增加设备和人员,统一进行本乡(镇)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站、农村户厕后期管护等工作,相关费用可进行整合统一使用,也可以新建后续管护队伍承担管护工作。
(三)坚持无害化标准,落实生态管理责任。各乡(镇)要树牢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粪污处理无害化达标排放责任,户端实现无害化处理的厕所粪污可以与农村庭院经济相结合,就近资源化利用;未达到无害化处理的要采取粪污集中无害化处理设施(如大三格化粪池等)或农户分散堆沤肥处理,以农牧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与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做到就近就地还田利用。
附件:阳城县增配农村户厕粪污处理抽渣车一次性补助明细表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附件
阳城县增配农村户厕粪污处理抽渣车
一次性补助明细表
序号 |
乡镇 |
拟增配抽渣车(辆)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3立方
(5万元) |
5立方
(10万元) |
1 |
凤城镇 |
2 |
2 |
30 |
|
2 |
白桑镇 |
1 |
1 |
15 |
|
3 |
北留镇 |
2 |
2 |
30 |
|
4 |
润城镇 |
2 |
2 |
30 |
|
5 |
町店镇 |
1 |
1 |
15 |
|
6 |
寺头乡 |
3 |
|
15 |
|
7 |
芹池镇 |
4 |
|
20 |
|
8 |
西河乡 |
2 |
1 |
20 |
|
9 |
演礼镇 |
3 |
|
15 |
|
10 |
次营镇 |
3 |
1 |
25 |
|
11 |
董封乡 |
1 |
|
5 |
|
12 |
横河镇 |
1 |
|
5 |
|
13 |
河北镇 |
1 |
|
5 |
|
14 |
蟒河镇 |
3 |
|
15 |
|
15 |
东冶镇 |
3 |
|
15 |
|
合计 |
32 |
10 |
260 |
|
注:拟增配抽渣车数量为测算数,具体采购车型由乡镇按需自行统筹确定。
图解|《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卫生户厕项目后续管护能力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