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3-0022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涧河阳城县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部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阳政函〔2023〕17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27日 |
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成立涧河阳城县段河道治理
工程项目部的批复
阳政函〔2023〕17号
阳城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成立涧河阳城县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部的请示》(阳水字〔2023〕43号)收悉,原则同意成立涧河阳城县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部,项目部设在县水务局,负责实施涧河阳城县段河道治理工程,由苏宏社同志任项目部法人代表,王跃锋同志任技术负责人,李中华同志任财务负责人。
希望你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组建机构,认真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