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3-00230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富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提升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阳政函〔2023〕15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28日 |
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富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
技术改造提升的批复
阳政函〔2023〕15号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阳城县富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提升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原则上同意,同时对你单位提出如下要求:
1.按照省、市、县各级工信、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相关要求,督促园区企业按期完成技术改造提升项目。
2.加强园区内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停产整改期间安全平稳。
3.在未达到国家安全、环保、工艺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不得复工复产。
4.全面改造提升结束后,及时组织工信、生态环境、应急等相关部门及专家复核验收,符合国家标准后,企业方可投入生产。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