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第二批次乡村建设用地
使用林地、草地的情况的说明函
阳政函〔2023〕45号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我县2023年第二批次乡村建设用地申请将润城镇王村村部分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该批次用地范围内包含部分林地和草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七条规定“批次用地项目,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的批次用地说明书并附规划图”。现将批次建设用地情况说明函告如下:
一、用地范围:本批次用地位于阳城县润城镇王村村,东至居民楼,西至居民平房,北至环村道路,南至村委会前广场。
二、用地面积:本批次用地总面积1.9506公顷,均为王村村农用地,其中:旱地1.2922公顷,林地0.2179公顷,草地0.3808公顷。根据《阳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和《阳城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林地“一张图”2020》,本批次润城镇王村村地块范围内林地、草地面积共计0.5987公顷(其中乔木林地0.1229公顷,一般灌木林地0.0263公顷,疏林地0.0687公顷,其他草地0.3808公顷)。
三、开发用途:本批次安排土地储备项目1个,规划为阳城县润城镇王村村回迁楼,用地单位为阳城县润城镇王村村。拟开发用途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四、符合城镇总体规划情况:本批次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阳城县2020-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晋市政函〔2022〕22号),我县正在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编制中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