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4-00140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阳城县2024年第一批次乡村建设用地项目使用草地情况的说明函 | ||
发文字号: | 阳政函〔2024〕13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14日 |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我县2024年第一批次乡村建设用地项目申请将部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该批次用地范围内包含部分草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第七条规定,现将批次建设用地情况说明函告如下:
一、用地范围:本批次用地以壁索线护驾段为中心,东至白庙庄去地小路,西至雪圪坨庄去地小路,南至地边,北至地边。
二、用地面积:本批次用地总面积0.4449公顷,其中:农用地0.0165公顷,未利用地0.4284公顷。根据《阳城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及阳城县2020年度林地“一张图”》、阳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及现地情况,本批次范围内其他草地面积0.4284公顷。
三、开发用途:项目为河北镇护驾村住宅项目,用于护驾村白庙庄21户村民因地质灾害隐患需搬迁后修建农宅。
四、符合规划情况:该项目已纳入在编阳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