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5-0005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凤凰街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居民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05日 |
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治理老城区脏、乱、差、危的现状,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现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凤凰街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阳城县凤凰街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
阳城县凤凰街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范围:以用地红线为基础,起点位于新阳街(西门口),经古城社区,终点位于左岸大道,采用新阳街中心线、东门中心线,全长1026米,规划红线宽40米,根据拆迁拆除实际局部范围可适当外展。具体范围以阳城县凤凰街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规划红线为准。
三、征收部门
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
凤城镇人民政府
五、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见附件)
六、签约及搬迁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
被征收人如不服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晋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阳城县凤凰街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居民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