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1/2021-00332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 阳城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阳政发〔2021〕29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30日 |
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阳政发〔2021〕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单位:
经2021年11月19日县十七届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勇同志为县公安局皇城相府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冯冠军同志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 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