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

阳城县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2-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阳城县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八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阳城县政府网站”(www.yczf.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阳城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阳城县新阳东街1号政府办公楼326室,邮编:048100,电话:0356-4239334,电子邮箱:zfxxk227@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市政办发〔2015〕42号)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加强信息发布,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均依法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2015年,为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府工作效能,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在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多样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和获取政府信息。积极利用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开通了政务微博《阳城政务》、政务微信《阳城发布》等信息发布新平台,同时,注重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渠道的作用,基本形成了传统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多层次、广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县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作用,积极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强化县政府办信息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能,配齐、配强人员,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工作力度。各部门、各乡(镇)也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5年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有专职人员5名、兼职人员208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全年全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63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 623条,占2.4%;决策类信息786条,占3.1%;政策法规类信息1743条,占6.8%;行政职权类信息875条,占3.4%;工作动态类信息12355条,占48.2%;其他信息9248条,占36.1%。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阳城县政府网站”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设置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县直单位与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县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新闻媒体。通过《阳城新闻》、广播、电视、政务公开栏、政务微博《阳城政务》、政务微信《阳城发布》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政府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3.公共查阅点。指定县行政便民中心为全县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各乡(镇)、各单位还通过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等方式,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重要领域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2015年,我县及时分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督促、指导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制定了分解细化方案,并适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效地推进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度。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阳城实际,制定印发了《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省市政府下放我县行政审批项目等相关事项的通知》(阳政发〔2015〕2号)、《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年检事项的决定》(阳政发〔2015〕13号)、《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省市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阳政发〔2015〕27号)、《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省市政府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阳政发〔2015〕34号)以及《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省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阳政发〔2015〕35号)等5项规范性文件,并在阳城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于年初召开全县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动员大会,全面推开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县政府成立了集中审核组,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各有关部门上报事项的职权名称依据、法律条款进行逐条审核,对职权依据、追责情形中的法律层级进行准确分类,对责任事项的环节设置进一步细化。目前,县政府网站正在抓紧制作新的行政权责事项公开网站模板,待各部门权责事项确定后统一公示。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全面实行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县财政局出台了《阳城县“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规定》,要求预算单位要在收到县财政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部预算情况,2015年县本级和92个一级预算单位的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在年初县人代会批复后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一级财政预算单位门户网进行了公开。同时,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信息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具体操作流程和资金分配结果,提高公共资金的公开透明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阳城政府采购中心网、县政府网等媒介,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12条。着手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网,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网板块功能,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的服务功能和外宣形象。搭建电子交易系统,依托公共资源交易网,开发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土地交易等3类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评标系统,实现网银系统自动收缴、退还保证金、缴纳报名费,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实现网上报名、公告发布和下载招标文件,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和信息发布的全面、快捷、透明。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通过县政府网站、阳城国土资源局网等平台,扎实做好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的公开。县国土部门设置了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征地信息,全年公开征地信息81条,更新25个栏目政务信息1831条,全面规范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征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和矿业权出让、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县住建部门扎实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和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的信息公开,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对2015年度北留限价商品房供应对象准入条件、2015年度廉租住房货币化补贴保障对象资格申请和2015年度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申报家庭及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方面情况均作了公示。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涉及城建、环保、农林水等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上,及时、全面地进行信息公开。一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做到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公开,并对项目招投标、设计变更等也予以及时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平台,充分发挥审批大厅政务服务平台作用,实行项目上网公示,将所有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均纳入监察范围,实行实时监控。同时利用政府信息网,凡是以政府或政府办文件出台的各类文件均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公示。三是规范公开程序,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以县人社局门户网站为平台,设置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务公开、网上办事、12333咨询等34个栏目,为社会和公众提供50余项服务,同时,通过乡镇劳动保障所经办服务大厅电子屏、宣传册、宣传彩页和微信等方式,定期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信息,还及时发布了2015年度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期限、工伤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等信息。县人社部门积极发挥便民服务厅和12333便民热线作用,主动宣传政策法规,面对面听取、答复群众诉求,及时反馈解决情况,全年共接待咨询3100余人次,对群众关注的就业、社保等问题进行及时回复,12333人工接入量达3303万余人次,回复率100%。创新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拓宽信息发布、公共服务、互动交流新渠道,利用微信发布社会保障、创业就业、人事人才等各类信息70余条。县民政部门认真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全县五保对象1353人,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费21万余元,2015年1—10月,累计发放各类医疗救助资金743.9万元,救助23094人次,通过社会化一卡通发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2.8万元,临时救助98人22.6万元。县教育部门以县教育网、阳城教育公众微信为平台,就义务教育均衡化政策措施、中小学招生方式、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和各学校年度预、决算等,通过网络、微信、张贴通告等方式,及时地社会进行公示。县卫计局扎实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余条,包括日常工作动态、应急管理、部门预决算、行政许可流程等,新修订了《阳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重大节日和重要会议期间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就群众普遍关注的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问题,加强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服务监督、打击非法行医等多项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建立了卫生监督稽查制度,定期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稽查,建立起卫生监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县各类医疗机构充分利用宣传册、公示栏、电子屏、网站等媒介,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广泛接收社会监督,并以此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6.推进县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以阳泰集团为试点企业,全面推广和规范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集团及所属煤业公司通过企业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内部刊物等方式,及时公开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业绩考核等情况,集团公司还围绕“三重一大”运行情况,对所属企业的负责人职务变动、人事招聘、工资情况、“三公”经费开支、重大经营、投资事项等,通过公示栏、县纪检监察网站等方式作了公开。
  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通过阳城政府网站和县环保局网站,重点推进空气和水环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源监测和污染减排、安全生产事故等信息公开。县环保部门建立了空气质量信息每日发布、水源水质信息每月发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每季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实时发布等环保信息发布制度,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信息全过程公开,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信息主动公开,安装了PM2.5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全年实时公开大气质量日报信息329条、污染物排放和污染源信息17条、环境违法处罚信息6条,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实行“两审一评一会”审批制度和“内转外不转工作”工作模式,2015年以来公示审批建设项目信息16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41条。
  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县食药监局把信息公开与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及时收集、整理重大政策信息并上网公开,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行业管理法律法规6条、属地管理涉企行政权力事项同38项,并通过发放宣传册、宣传年画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药品使用常识,提高公众安全饮食、正确用药的水平,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62件、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信息60条、消费警示信息8条、开通了12331电话举报信息
  9.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县民政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通过县政府网站全面公开社会组织审批流程、社会组织信息,对新成立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单位名称、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信息,每半年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对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等相关信息,于2015年7月初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同时,建立社会团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机制,推动服务、收费等事项公开,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自治自律和社会监督,对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内容、方式等作出明确要求,严格监督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的规范运行。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发生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五、咨询处理情况
  全年无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对有关情况进行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全年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人收取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机制有待完善。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紧时松,尚未形成常态工作机制;信息公开人员大多为兼职,而且人员经常调整;具体兼职人员因其他工作任务繁重,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够深入。二是认识存在不足。个别乡(镇)及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经费与人员落实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三是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需要进一步细化分解并抓好落实。四是学习和培训有待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6年,我县将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制度保障,强化监督指导,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快推进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公开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制度。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其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二)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以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五个方面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府采购、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保障房分配、医疗服务收费、高校招生等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推进县属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拓展办事公开领域,继续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住房、医疗、教育、供水、供电、金融、电信等单位的办事公开,进一步规范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加大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
  (四)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和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按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及时动态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总结和研究,及时报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
  (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基础框架标准目录体系和信息录入规范标准。继续做好重要政策解读机制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机制,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健全和完善新闻发布各项流程,推进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