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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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4-00154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14日
标      题: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24〕20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7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07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阳城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25年)》已经阳城县十七届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城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2023-2025年)

 

第一章   总   则

 

一、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城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统筹考虑本县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综合交通政策,有效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强充电设施发展顶层设计,编制《阳城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25年)》,对阳城县进行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规划布局,以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更好地便民利民惠民。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以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为出发点,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为目标,实现充电网络更加完善、区域分布更加均衡、充电服务更加便捷,全力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行业高质量发展,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三、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二)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

4.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22〕80号);

5.《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6.《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7.《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8.《晋城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规程规范

1.《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GB/T 29317-2012);

2.《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GB/T 29781-2013);

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2013);

4.《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 50966-2014);

5.《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导则》(NB/T 33023-2015);

6.《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GB/T 51077-2015);

7.《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 33002-2018);

8.《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配电网技术规范》(GB/T36278-2018);

9.《电动汽车分散充电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

10.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役充电桩安全管理规范》(2022年)。

(四)其他

1.《阳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

2.《山西省阳城县城乡总体规划(2018-2035)》;

3.阳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交通、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四、规划期限与范围

规划期限:2023-202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阳城县行政区划范围,按行政区划划分为阳城县主城区、各乡(镇)及行政村。

主城区包括凤城镇13社区9村,13社区指小窑头社区、南关社区、坪头社区、荪庄社区、下芹社区、芹安社区、下李丘社区、水村社区、西关社区、鸣凤社区、东关社区、老窑头社区、古城社区;9村指中李、卧庄、酒庄、山头、下川、岳庄、坡底、阳高泉、上芹,该区域组成阳城县核心建成区。

各乡(镇)及行政村:包括12镇3乡,具体指凤城镇(含八甲口)、北留镇、润城镇、町店镇、芹池镇、次营镇、横河镇、河北镇、蟒河镇、东冶镇、白桑镇、演礼镇;寺头乡、西河乡、董封乡。以及各乡(镇)管辖的行政村,共计336个行政村(社区)(含主城区13社区9村)。

  五、规划对象

  为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充换电设施。

  充电设施根据设备特点,可分为慢充桩、快充桩和换电设施三种。

  慢充桩指充电功率低于20kW的充电桩。

  快充桩指充电功率高于20kW的充电桩,全部为直流充电桩。

  换电设施指为电动汽车更换电池的设施,由于各品牌型号车辆使用的电池标准不一,换电没有成为主流模式,仅有极少数电动汽车具备换电功能,且相应的换电站全部由汽车企业自行建设,因此本次规划不考虑换电设施的建设布局。

  充电设施根据服务对象,可分为公共充电设施、专用充电设施、自用充电设施三种。

  公共充电设施,指在公共停车设施、交通枢纽设施、公共服务场所、商业服务场所、公路沿线等区域规划建设,面向全社会车辆全时段提供充电服务的设施。

  专用充电设施,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园区、小区公共车位等内部停车位,为公务车辆、员工车辆、居民车辆等内部车辆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设施,以及在公交车、客运汽车、环卫等专用车站场所建设,为专用车辆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设施。

  自用充电设施,指在小区私人车位上建设,专为私人用户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设施。

  六、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系统的技术特征

  (一)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利于促进本县新型城镇化发展

  阳城县隶属晋城市,是三晋边陲的美丽边线,是三晋大地通往中原地区的重要门户,在《阳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中提出到2035年全面建成安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精致山城,到2050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阳城,并确定了中心城区范围,即包括凤城镇、西河乡、演礼镇、白桑镇、町店镇、润城镇的重点城镇发展区。中心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区域之间联系更加紧密,通勤次数增多,对新型城镇化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尤其是在交通和生态环境方面。到2050年要规划建设绿色低碳、具有弹性的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为实现规划目标,加快阳城县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充电设施的建设势在必行,并且应该实现快速的发展,在此背景下,电动汽车充(换)电专项规划为其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具有较大的弹性空间

  该规划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方式以点状分布为主,在建设过程中会受土地、上位规划、片区规划、配电网支撑、后期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区域综合交通、电网、旅游、停车场、能源结构等专项规划对该规划充电桩布局的制约及影响是很大的,但该规划建设布局完成后对其他基础设施系统以及其他规划的影响是较小的,因此该规划具有相对灵活性,具有充足的弹性空间,来应对未来不可预测的变量因素。

  (三)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利于拉动地方优势产业发展

  阳城县内拥有多种矿产资源,县域经济以工业为主,尤其是煤炭、电力两大行业为重中之重。近年来,阳城县积极探索煤、电、气、热和新能源“一体化发展”新途径,大力推进“风光火储一体化”电力改造工程,全县发电量不断增长。该规划的建设,需要稳定的配电网支撑,能拉动电力行业的发展。

 

第二章   区域概况

 

一、县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阳城县,隶属于山西省晋城市,位于山西省东南端,地处太岳山脉东支,中条山东北,太行山以西,沁河中游的西岸。东与晋城市郊区为界,北与沁水县为邻,西南与垣曲县接壤,南与河南省济源市相连。介于东经112°—112°37',北纬35°12'—35°40'之间,县境南北长约54千米,东西宽约53千米,总面积1917.53平方千米。

截至2022年末,阳城县常住人口34.5973万人。

(二)行政区划

阳城县下辖12个镇、3个乡、分别是凤城镇(含八甲口)、北留镇、润城镇、町店镇、芹池镇、次营镇、横河镇、河北镇、蟒河镇、东冶镇、白桑镇、演礼镇;寺头乡、西河乡、董封乡,共计336个行政村(社区)。

(三)自然条件

1.地质地貌

阳城县位于华北地台南缘,太行山断裂和中条山断裂交汇处;县域中北部属于沁水煤田,县域南部为奥陶系寒武系石灰岩区、前寒武系变质岩区。县域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南、北部高而中间低,构成县域高中山、中山、低山、丘陵和盆地五大地貌单元。县域内主要山脉有析城山、牛头山、仙翁山、白龙山、黄龙山等。

全县总土地中,山地面积约占56.3%;低山丘陵面积约占38.6%;河谷盆地面积约占5.1%。

2.气候水文

阳城县属暖温带大陆性半湿润气候,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干燥,夏季炎热多雨,春秋温凉短促,有“十年九旱”之说。独特的地形还形成了山区气温偏低,降水偏多;中东部气温偏高,降水偏少的区域性小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1.9℃,1月平均气温-2.6℃,7月平均气温24.6℃。生长期年平均197.7天,无霜期年平均187.3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485.7小时。0℃以上持续期225.7天。年平均降水量559.7毫米,降雨量集中在6-9月。

阳城县水资源总量为4.214亿立方米,人均约1065立方米,是全省人均占有量531立方米的2倍多,另有沁河等客水,属于相对富水区。县域内泉水分布相对集中,涌水总量达2.6-5.6万立方米/小时,阳城电厂水源即取之于延河泉。另外,县域内深层岩溶裂隙水可开采资源达3.1亿立方米,是县域中北部发展工农业生产和满足人民生活用水的基础。

全县河流均属黄河水系,以沁河最大(沁河是黄河的主要支流之一,全长450公里),其下游流经阳城县75.6公里(约40公里为阳城与泽州县之界河),流域面积222.7平方公里,其年正常径流总量11.8亿立方米。县域中部有濩泽河、北部有芦苇河、南部有涧河等。

(四)经济社会

截至2022年,全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3961240万元,比上年增长8.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51075万元,增长3.2%;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2922357万元,增长10.1%;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887808万元,增长6.9%。第三产业增加值中,批发和零售业136674万元,增长13.9%;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153849万元,增长5.0%;住宿和餐饮业21823万元,增长3.3%;金融业81327万元,增长9.6%;房地产业128500万元,增长1.5%;营利性服务业85991万元,增长6.2%;非营利性服务业272870万元,增长7.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14354元。

(五)交通条件

2020年底,阳城县公路网总规模2368.976公里,公路网面积密度120.375公里/百平方公里,公路网人口密度为160.66人/公里。阳城县公路交通网络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为骨架,以县乡公路为依托,村道、专用公路为补充的综合公路交通运输网络,其中高速公路现有3条,包括晋阳高速、安阳高速、阳济高速。

(六)电力情况

2022年阳城县全社会用电总量42.8亿千瓦时。第一产业用电0.3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0.7%;第二产业用电38.2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89.3%,其中,工业用电37.9亿千瓦时;第三产业用电2.4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5.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9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4.4%。

二、各乡(镇)概况

(一)凤城镇

凤城镇为阳城县人民政府驻地,地处阳城县中部腹地,东与润城镇为邻,南与白桑镇、河北镇相邻,西与演礼镇、西河乡接壤,北与町店镇毗邻。下辖14个社区,41个行政村。

(二)北留镇

北留镇地处阳城县东部,东与泽州县周村镇为邻,南与东冶镇相邻,西与白桑镇、润城镇接壤,北与沁水县郑村镇毗邻。下辖32个行政村。

(三)润城镇

润城镇,地处阳城县东北部,东与北留镇为邻,南与白桑镇相邻,西与凤城镇、町店镇接壤,北与沁水县嘉峰镇毗邻。下辖1个社区,22个行政村。

(四)西河乡

西河乡地处阳城县城西北部,东南、南与凤城镇为邻,西与演礼镇相邻,北与芹池镇、寺头乡接壤,东北与町店镇毗邻。下辖12个行政村。

(五)演礼镇

演礼镇地处阳城县西部,东与西河乡为邻,南与凤城镇相邻,西南与南和次营镇相接,西北与次营镇接壤,北与芹池镇毗邻。下辖12个行政村,1个社区。

(六)白桑镇

白桑镇地处阳城县城南部,东与北留镇为邻,南与东冶镇、蟒河镇相邻,西与河北镇接壤,北与凤城镇、润城镇毗邻。下辖20个行政村。

(七)町店镇

町店镇地处阳城县北部,东与沁水县嘉峰镇、润城镇为邻,南与凤城镇相邻,西与西河乡接壤,北与寺头乡毗邻。下辖14个行政村。

(八)蟒河镇

蟒河镇地处阳城县南部,东与东冶镇为邻,南与河南省济源市交界,西与河北镇接壤,北与白桑镇毗邻。下辖18个行政村。

(九)河北镇

河北镇地处阳城县西南部,东与白桑镇、蟒河镇为邻,南与河南省济源市交界,西与横河镇接壤,北与凤城镇毗邻。下辖32个行政村。

(十)芹池镇

芹池镇地处阳城县西北部,东与寺头乡为邻,南与西河乡、演礼镇、次营镇相邻,西与沁水县张村乡接壤,北与沁水县龙港镇毗邻。下辖19个行政村。

(十一)寺头乡

寺头乡地处阳城县西北部,东与町店镇为邻,南与町店镇、西河乡相邻,西与芹池镇接壤,北与沁水县郑庄镇接壤。下辖14个行政村。

(十二)次营镇

次营镇地处阳城县西部,东与演礼镇为邻,南与河北镇相邻,西与董封乡接壤,北与芹池镇毗邻。下辖28个行政村。

(十三)董封乡

董封乡地处阳城县西南部,东与次营镇为邻,南与河北镇、横河镇相邻,西与运城市垣曲县交界,北与沁水县土沃乡接壤。下辖20个行政村。

(十四)东冶镇

东冶镇地处阳城县东南部,东与泽州县李寨乡、南岭乡、山河镇为邻,南与河南省济源市交界,西与蟒河镇接壤,北与白桑镇、北留镇毗邻。下辖24个行政村。

(十五)横河镇

横河镇地处阳城县西南部,东与河北镇为邻,南与河南省济源市交界,西南与运城市垣曲县接壤,西、北与董封乡毗邻。下辖12个行政村。

 

第三章   现状分析


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部门征求意见等方式,对阳城主城区及各乡(镇)的充电桩分布现状、停车场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先后对阳城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国投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深入调研,分布现状如下:

一、阳城县充换电设施现状情况

截至2023年9月,阳城县现状各类充电枪共计480个,公共充电枪406个,专用充电枪74个(其中公交客运专用24个)。

(一)阳城县公共充换电设施现状分布情况

截至2023年9月,阳城县目前已安装公共充电枪406个,其中主城区213枪,乡(镇)、村186枪,景区25枪,高速公路服务区16枪,太行一号旅游公路16枪。详述如下:

 

表3-1 阳城县公用充换电设施现状分布情况统计表

所在乡镇

序

号

建设地点

安装

数量

其中

快充

慢充

阳城县

主城区

充电设施

1

城西充电站(宜宾大道析城大道交叉处)

6

6


2

国家电网阳城电力公司充电站

1

1


3

巨能公司鸣凤社区文体广场便民充电站

5

5


4

国家电网下李停车场充电站

2

2


5

景豪广场停车场充电站

40

40


6

巨能公司北环路(阳高泉村南)充电站

5

5


7

阳城县凤城镇鸣凤村鸣凤路

15


15

8

阳城县凤城镇东关村东华路

10


10

9

阳城县凤城镇府南路

20


20

10

阳城县凤城镇下李村析城大道西河村

20


20

11

阳城县凤城镇下李村中南巷02#

10


10

12

阳城县凤城镇上李丘村迎宾街008号

13


13

13

阳城县凤城镇水村村新阳西街9

10


10

14

阳城县凤城镇南关村凤阳巷凤城供电所

2

2


15

阳城县凤城镇水村社区白庄

8

8


16

阳城县凤城镇下李丘社区居民委员会

8

8


17

环城凯斯顿对面停车场(中国铁塔充电站)

28

28


18

客运中心南立交桥下停车场

10

10


小计

213

115

98

凤城镇

(含八甲

口,除主城

区外)

1

阳城县凤城镇上孔村

4

4


2

阳城县东城街道尹家沟村尹家沟路正街9号

4

4


3

阳城县东城街道美泉村美泉路东城供电所

2

2


4

阳城县凤城镇洪上村洪上路供电所营业厅门前

2

2


5

凤城镇石家庄村有序公共充电站

6


6

小计

18

12

6

北留镇

1

郭峪村委会郭峪路郭峪充电桩

10


10

2

崇上村委会崇上路崇上广场

4

4


3

贾庄村委会贾庄路供电所门口

2

2


4

贾庄村委会贾庄路世纪花园B区

2

2


5

沟底村委会沟底路沟底集中小区便民充电桩

6

6


6

北留村委会北留路红岭社区服务中心

4

4


7

南留村南留路刘秀岭广场

4

4


小计

32

22

10

润城镇

1

上庄村委会上庄路停车场

10


10

3

中庄村委会中庄路布政李府停车场

1

1


4

后滩村后滩路

2

2


5

下伏村委会下伏路舞台背后

4

4


6

屯城村委会屯城路村委背后

4

4


7

上伏村委会上伏路体育场

6

6


8

润城村委会润城路润城供电所院内

2

2


小计

29

19

10

河北镇

1

阳城县河北镇彦掌村阳杨路文体广场

4

4


2

阳城县河北镇彦掌村阳杨路瓦屋广场

1

1


小计

5

5


东冶镇

1

阳城县东冶镇东冶村东冶路东冶供电所门前

2

2


次营镇

1

阳城县次营镇南次营村委会

6

6


2

阳城县固隆村阳云路充电01号

2

2


小计

8

8


蟒河镇

1

阳城县蟒河镇石臼村委会石臼路84-12

2

2


芹池镇

1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芹池镇芹池村芹池路

9

9


2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芹池镇北宜村芹张路

芹池供电所

2

2


小计

11

11


西河乡

1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西河乡郭河村委会郭河路土沟1号

10


10

2

国家电网西河供电所

1

1


小计

11

1

10

演礼镇

1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演礼镇演礼村委会演礼路演礼供电所

2

2


町店镇

1

义城村

13


13

2

上黄岩村

3


3

小计

16


16

景区

1

阳城县润城镇砥洎城景区游客中心停车场

2

2


2

阳城县北留镇皇城相府景区坝内停车场

10

10


3

阳城县横河镇析城山游客中心生活区

4

4


4

阳城县蟒河镇蟒河景区洪水停车场

4

4


6

大桥村委会大桥路海会书院停车场

5

5


小计

25

25


高速公路

1

阳城县凤城镇晋运高速阳城服务区

16

16


太行一号旅游公路

1

太行一号旅游公路驿站

16

16


总计

406

256

150

(二)阳城县专用充换电设施现状分布情况

截至2023年9月,阳城县目前已安装专用充电枪74个,其中公交专用24枪,企业单位专用17枪,小区专用33枪。详述如下:

表3-2    阳城县专用充换电设施现状分布情况表

所在

乡镇

序号

建设地点

安装数量

其中

备注

快充

慢充

阳城县

主城区

1

巨能公司阳城客运中心充电站

16

16


公交专用

2

兴阳公交充电站

8

8


公交专用

3

阳城县凤城镇水村村析城大道阳城纪委院内

4

4


单位专用

4

阳城县凤城镇公安局

4

4


单位专用

5

阳城县凤城镇水村社区平安小区

4

4


小区专用

6

阳城县凤城镇阳高泉村岳阳物业东岳新城小区

4

4


小区专用

7

阳城县凤城镇下芹村康达物业安泽小区

3

3


小区专用

8

阳城县凤城镇下芹村恒正物业

幸福里小区

3

3


小区专用

9

阳城县凤城镇下李丘社区美韵家园

1

1


小区专用

10

阳城县凤城镇卧庄村惠泽小区

2

2


小区专用

小计

49

49



凤城镇(含八甲口,除主城区外)

1

阳城县凤城镇小庄村小庄路安康小区

5

5


小区专用

2

阳城县凤城镇晋煤能源厂内

4

4


企业专用

小计

9

9



北留镇

1

贾庄村委会贾庄路锦康苑小区

2

2


小区专用

2

北留村委会北留路红岭小区5号楼停车场

5

5


小区专用

3

北留村委会北留路建设小区

2

2


小区专用

4

北留村委会北留路迎宾华寓

2

2


小区专用

小计

11

11



町店镇

1

义城煤矿

5


5

企业专用

小计

74

69

5



(三)阳城县自用充换电设施现状分布情况

自用充电桩目前大部分为居民自建,在本次调研中,数据准确性无法保证,无法对该部分现状进行精确统计。

二、现状充电设施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层面问题

1.公共充电桩建设不足,无法满足社会需求。主城区公共充电设施不能满足服务半径要求,建设分布不均匀。乡(镇)、村公共充电设施数量不足。

近年来随着快充技术发展和车辆电池容量的进一步提升,现有充电设备将无法满足车主对于充电时间的期望和要求;交流慢充桩充电效率较低,用户平均补能时间较长,导致部分公共充电桩周转率低,浪费宝贵的公共停车资源。

2.专用充电设施覆盖度低,数量不足。大量小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园区、写字楼尚未配套建设充电桩。已建成的专用充电站点,无法应对所在小区单位内部电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亟需扩建增加。

老旧居民小区由于配电网容量限制、车位所有权归属等问题的影响,内部充电桩的安装难度较大。

3.自用充电设施建设起步困难。一方面,多数小区变电容量不足,未预留充电桩的用电负荷,且增容困难,无法支撑大量自用充电设施的安装建设。另一方面,自用充电设施的安全责任、管理责任尚不清晰,物业企业普遍缺乏管理能力和意愿,导致物业配合建设的积极性低。

4.阳城公务车、物流、邮政、环卫等专用车辆电动化率不高。

在这些领域,电动汽车的推广效益还没有得到凸显。

(二)管理层面问题

1.管理机制不健全,制约了充电行业发展。在新建项目方面,出让条件中已经包含了充电设施配建预留的相关要求,但在竣工阶段缺乏相应的验收检查机制。在既有场地加装方面,现有建筑场地加装充电桩缺乏明确清晰的申报流程和条件评估机制。

2.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导致现有充电设施使用不充分,行业监管缺乏支撑。现有充电运营商各自为政,自建平台,缺乏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不同充电点位的充电桩接入不同的平台及APP,缺乏统一平台。一方面,对用户查询导航预约造成不便,影响充电设施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主管部门无法实时掌握全县充电桩建设、运营、安全状况。

3.安全预警能力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由于没有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充电桩无法反馈上传安全预警信息,相应的安全预警处置机制也没有建立,对电动汽车自燃风险缺乏有效的预防管控措施。


第四章   充电设施需求预测


一、需求预测

(一)汽车保有量预测

对晋城市近5年的汽车保有量变化趋势进行分析,晋城市汽车保有量增长稳定,年增量保持在3.3万辆左右。

表4-1    晋城市汽车保有量

晋城市汽车保有量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汽车保有量

469796

503678

503678

537553

568544

预测未来三年,晋城市汽车保有量依旧保持平稳增长,增量稳定在33000辆。

以此计算,至2025年底,预测晋城市全市域汽车保有量约为667500辆。

对晋城市、阳城县近4年的汽车保有量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发现自2019年以来,阳城县汽车保有量占比情况总体稳定,预测阳城县汽车保有量占比为15%。以此计算,预测至2025年底阳城县汽车保有量为100132辆。

表4-2    阳城县历年汽车保有量及占比

年份

晋城市

阳城县

阳城县占比/%

2019

503678

71983

15.24

2020

503678

77107

15.21

2021

537553

81325

15.02

2022

568544

86148

15.08


(二)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

表4-3    晋城市历年新增电动汽车渗透率

晋城市汽车保有量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汽车车保有量

503678

537553

568544

电动汽车保有量

5901

10381

18500

汽车增量电动占比(渗透率)


13.2%

26.2%

 

采用预期渗透率预测电动汽车保有量,根据近三年电动汽车渗透率,考虑电动汽车的爆发式增长,根据权威部门的预测,2023年全国新增汽车电动渗透率为36%,2024年新增汽车电动渗透率为44%,2025年新增汽车电动渗透率为50%。预测晋城市新增汽车电动渗透率与此一致。

截至2023年5月,阳城县电动汽车保有量约为3500辆。

预测至2025年底,晋城市2025年底电动汽车保有量约达61400辆。依据阳城县电动汽车保有量占比约为晋城市的15%,预计阳城县电动汽车保有量2025年底9210辆。

表4-4    阳城县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渗透率

36%

44%

50%

晋城市电动汽车增量

11880

14520

16500

晋城市电动汽车保有量

30380

44900

61400

阳城县电动汽车保有量(占比15%)

4557

6735

9210

 

(三)公共充电桩需求预测

充电桩需求预测依据《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阳城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等相关文件,2025年底,山西省公共充电桩(枪)车比不低于1∶8,力争达到1∶6。

2025年底,阳城县公共充电设施枪车比应不低于1∶8,力争达到1∶6,应不低于1151个公共充电枪,力争达到1535个。现状公共充电枪406个,因此2025年底应建设不少于745个公共充电枪,力争达到1129个。

并依据省市级相关文件八个全覆盖要求(县乡村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工程;旅游景区、康养度假地公共充电桩全覆盖工程等)进行合理布置,考虑景区大量外来旅游车流量及乡(镇)村充电设施全覆盖要求(镇充电设施不少于5个、行政村不少于2个)等特殊性,对旅游景区、乡(镇)村等按照省县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规划。

(四)专用充电设施规模预测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八个全覆盖:实施城乡地区充(换)电网络全覆盖行动;县乡村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工程;城镇居住小区充电桩全覆盖工程;单位内部专用桩全覆盖工程;旅游景区、康养度假地公共充电桩全覆盖工程;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全覆盖工程;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全覆盖工程;高速公路全覆盖工程。2023-2025年需做好8项全覆盖重点任务,推动全领域充电设施覆盖。

本次规划涉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内部专用等充电设施将按照省市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规划。

公交车、环卫等专用车专用充电设施,经调研阳城县公交车辆为新能源汽车,现状已配备2个公交充电站,即巨能公司阳城客运中心充电站和兴阳公交充电站,已满足公交车辆的充电需求,在本次规划(2023-2025年)中,不再考虑规划服务于公交车辆的充电站。

 

第五章   规划建设方案

 

一、总体规划目标

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设施体系。到2025年,阳城县公共充电桩(枪)车比不低于1:8,力争达到1∶6。

二、规划原则

(一)公共充电设施布局应根据国家政策、城市定位、充电需求、市场环境、土地资源等因素,以场地周边业态、停车场资源、电网容量、用户出行及停车特性为基础,合理配置站点内充电桩设备类型及数量。

(二)公共充电设施空间布局宜按照“点、线、面”三个层次开展。即:“点”上加强,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大型综合体、旅游景点、文体设施等交通集散点宜结合停车场资源的原则布局;“线”上连通,主要结合规划和现状的城市主干道(含国道、省道等)周边停车场进行布局;“面”上覆盖,主要按照服务半径要求合理布局,满足规划区基本充电需求。

(三)主城区布局按照充换电设施服务半径、人口密度、车流量大小合理布局充换电设施,服务半径。

(四)乡(镇)布局在确保公共充电网络的乡(镇)全覆盖,乡(镇)辖区按照人口规模、镇区面积、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合理布局。

(五)中心村规划布局以点带面,按照村庄规模和经济条件,在公共停车区域布置。

(六)旅游景点规划布局按照景区级别、年游客量、峰值游客量、停车场规模合理配比建设。

(七)省国道、旅游公路与乡镇村充换电设施结合规划。

(八)阳城县现有停车场三年内与相关规划冲突时,充换电设施根据规划灵活调整并配建。

(九)新建项目充换电设施根据晋城市城乡技术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依规配建,本规划不考虑新建项目充电设施规划。

三、时序安排原则

1.公共充电设施项目建设时序安排应考虑电动汽车的逐年发展情况,分析公共充电需求的逐年增长情况。

2.公共充电设施项目建设时序安排应实现各区域均衡发展。

3.优先安排充电需求较大、建设条件成熟的公共充电设施项目。

4.优先安排基础保障型公共充电设施项目,确保充电普惠服务能力。

四、充电设施选址原则

1.充电站及充电桩布局选址应按国家标准,留足防火间距,并保障不对周边人群造成健康损害;

2.充电站及充电桩布局应按国家标准,避开周边爆炸危险环境;

3.充电站及充电桩不应选址在剧烈振动、高温、多尘、散布水雾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4.充电站及充电桩不应选择在室外地势低洼、易被水淹没场

所和易发生地质等次生灾害的地点;

5.充电站布局符合服务半径要求;

6.充电站布局与电动汽车交通密度相一致;

7.充换电设施宜利用现有停车场地,包括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及企事业单位的停车场等;

8.尽可能靠近负荷中心,减少输电线路的投资和电能的损耗。选择便于电力发展线路进出的地段,以降低送配线路建设的费用;

9.站址选择尽可能选择在已有或规划的公路等交通线附近,既可以减少交通运输的投资,又可以便于电力进出线;

10.符合环境保护,要积极地采取合理措施,消除污染,保护环境。

五、充电设施规划布局

(一)公共充电桩规划布局

公共充电设施主要为主城区公共停车场、公共服务场所、商业服务场所规划公共充电桩,乡(镇)、村、景区、旅游公路、普通国省干线、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公共充电设施。共规划充电枪1150个。具体如下:

表5-2  公共充电桩规划统计表

序号

公共充电设施类型

规划枪数

备注

1

主城区各类公共停车场规划

198

太行一号1号旅游公路已由布置16个快充枪;

普通国省干线结合沿线镇区行政村规划充电桩共用

3

乡镇村

636

4

景区

300

5

旅游公路

/

6

普通国省干线

/

7

高速公路

16

小计

1150



1.阳城县主城区各类公共停车场规划

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到2025年,城市主城区充电距离小于1公里。根据阳城县城市道路交通网络及存量停车场等土地资源,开展城市充电网络建设,结合现状公共停车场、公共服务场所、商务服务场所22处进行充电设施配建,规划新增公共充电枪198个,各类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以快充为主。具体情况如下:

表5-3   各类公共停车场充换电设施布局

序号

停车场名称

街区

规划枪数

1

政务中心停车场

美溪路

12

2

下李丘社区政务中心东侧停车场

美溪路

10

3

儿童公园停车场

美溪路

8

4

体育公园停车场

金阳街

12

5

物资局停车场

南城西街

10

6

神农对面停车场

南环西街

6

7

工信局停车场

新阳东街

6

8

西关社区西池商贸

新阳东街

6

9

东华楼旧址

东华路

8

10

旭东超市停车场

西池街

6

11

西池街停车场

原橡胶厂对面

12

12

水村社区新风路停车场

新风路

10

13

下芹社区庙前停车场

云蒙路

4

14

鸣凤社区北环停车场

桑田大道

14

15

西关社区转盘西南角停车场

惠泽路

6

16

北城商贸停车场

凤凰北街

12

17

清林沟小车停车场

清林路

10

18

下川停车场

左岸大道下川村口

8

19

船型广场停车场

右岸大道

8

20

荪庄社区停车场

右岸大道

12

21

岳庄路风门口

岳庄路

8

22

建安路玉珑湾大门西侧停车场

建安路

10

小计

198

2.乡(镇)村公共充换电设施规划

根据《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按平均每个乡(镇)不少于5个,每个行政村不少于2个,充电距离小于10公里规划布局。镇区结合公共停车场、乡(镇)办公场所及汽车站等存量建设用地布设充电设施;行政村

充电设施结合村内停车场或村群众广场布置充电设施。

考虑行政村常住人口、车辆保有量情况、交通区位以及村庄经济发展情况,对行政村充电设施规划满足下限要求,每村规划设置2个充电枪。各乡(镇)镇区结合现状公用充换电设施情况及乡(镇)发展情况,充电设施数量对重点乡(镇)倾斜。2023-2025年,除已覆盖乡(镇)、村,规划新增公共充电枪636个,镇区快慢结合,以快充为主;行政村快慢结合,因地制宜。

表5-4   各乡镇规划充电桩数量表

乡镇

总计

镇区小计

行政村(社区)小计

凤城镇

60


60

北留镇

58

8

50

润城镇

44

8

36

町店镇

32

10

22

寺头乡

32

6

26

芹池镇

34


34

西河乡

26

4

22

演礼镇

34

10

24

次营镇

52


52

董封乡

42

6

36

横河镇

28

6

22

河北镇

66

6

60

白桑镇

44

6

38

蟒河镇

38

6

32

东冶镇

46


46

小计

636

76

560

    备注:各乡镇及行政村规划数量详见附表。


3.景区充换电设施规划

根据《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至2025年,旅游景区、康养度假地公共充电桩全覆盖。到2025年国家4A级以上景区公共充电桩安装比例不低于车位比的30%,其他A级景区公共充电桩安装比例不低于15%,A级(不含)以下景区不低于10%。因此,4A级以上景区按30%配建充电桩,其他A级按15%配建,A级(不含)以下按10%配建。2023-2025年,对阳城县8个3A级及以上景区进行配建,到2025年底,规划新增充电枪300个。考虑到景区的变电容量、游客游玩时长及充电需求,景区充电设施以慢充为主。具体如下:

表5-5    景区规划充电桩数量表

序号

景区名称

公共停车场名称

景区

等级

位置

规划

枪数


1


相府景区

相府景区游客中心南侧停车场

5A


北留镇皇城村皇城相府

80

相府景区1号停车场

5A

10

相府景区2号停车场

5A

4

相府景区坝内停车场

5A

20

相府景区贵宾楼停车场

5A

10

2

九女仙湖

九女仙湖景区停车场

4A

北留镇头南村

30

3

郭峪古城

郭峪古城景区门前停车场

4A

北留镇郭峪村

30

4

海会书院

海会书院景区停车场

4A

北留镇大桥村

16

5

蟒河景区

蟒河景区停车场

4A

蟒河镇蟒河村

30

6

天官王府

天官王府停车场

4A

润城镇上庄村

30

7

小尖山景区

小尖山景区停车场

3A

横河镇索泉岭村西

10

8

析城山景区

析城山景区停车场

4A

横河镇牛心温村

30

小计

300


4.太行一号公路充换电设施规划

根据《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至2025年,太行一号旅游公路全覆盖,结合驿站、房车营地布设充换电设施,均布置大功率直流充电桩为主,到2025年底实现太行一号旅游公路驿站、房车营地充电桩全覆盖,充电距离小于50公里。

经调研,太行一号公路(阳城段)分布5个驿站,已由山西交控集团结合现有驿站停车场地进行安装了16个枪。可以满足要求,因此本规划不考虑太行一号路(阳城段)充电设施规划。

5.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充换电设施规划

根据《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到2025年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全覆盖。

在本次规划中,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方便后期管理维护,普通国省道路充换电设施结合沿线所经过的镇区及行政村公共充电设施共同使用。

6. 高速公路充换电设施规划

根据《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到2025年底,高速公路全覆盖,结合服务区、收费站、沿线场区布设,充电桩安装比例不小于小客车停车位的15%,充电距离小于50公里。全部布设大功率直流。

结合高速公路服务区现状布局,2023-2025年,规划新增公共充电枪16个,全部设置为快充。

表5-6    高速公路充电桩规划数量表

 

序号

位置

现状充电枪

规划枪数

1

晋运高速阳城服务区

16(直流)


2

阳蟒高速蟒河服务区


16

小计

16

16

(二)专用充电桩规划布局

专用充电桩主要为行政事业单位、煤矿企业、居住小区内部专用充电桩规划,为公务用车、私人车提供充电服务。共规划充电枪361个。具体如下:

表5-7   专用充电桩规划数量表

 

序号

专用充电设施类型

规划枪数

1

行政事业单位

135

2

煤矿

226

小计

361

 

1. 行政事业单位专用充电桩规划

根据《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团体组织等单位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推动单位内部专用桩建设,不断提高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充电桩安装比例。到2025年底,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专用充电桩安装比例不低于车位比的10%,力争达到20%。

到2025年底,选择23处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托配建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规划新增专用充电枪13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以慢充为主。

表5-8    单位内部专用桩规划布局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规划枪数

1

阳城县人民政府

10

2

阳城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2

3

阳城县公安局

10

4

阳城县人民法院

4

5

阳城县住建局

4

6

阳城县教育局

4

7

阳城县自然资源局

4

8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

9

阳城县林业局

4

10

阳城县凤城派出所

4

11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

4

12

阳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

13

阳城县中小企业局

4

14

中共阳城县委党校

10

15

阳城县应急管理局

8

16

阳城县畜牧局

2

17

阳城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8

18

阳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

19

阳城县人民医院

20

20

第二人民医院

10

21

阳城县公路段

5

22

市政公司

6

23

西关老年活动中心

4

小计

135


2. 煤矿充电桩设施规划

截至目前,阳城县共有煤矿27 座,通过调研走访,了解到各 煤矿内部均设有固定停车位,供电设施完善,安装条件较好。本规 划中综合考虑煤矿产能、用地规模及职工人数等因素,因煤矿数 量较多,酌情考虑各煤矿充电桩配建数量。2023-2025 年煤矿内 部共规划新增专用充电枪226 个,煤矿采用快慢充混合设置,以慢充为主,服务于煤矿内部职工车辆及公用车辆充电需求。

表5-9   县域煤矿专用充电设施规划布局表

序号

煤矿名称

产能(万吨/每年)

规划枪数

1

惠阳煤业

45

6

2

诚南煤业

45

6

3

白沟煤业

60

6

4

宇昌煤业

60

6

5

山城煤业

60

6

6

大西煤业

60

6

7

西河煤业

60

6

8

上孔煤业

60

6

9

晶鑫煤业

90

8

10

尹家沟煤业

90

8

11

大桥煤业

90

8

12

西沟煤业

90

8

13

润东煤业

90

8

14

屯城煤业

90

8

15

义城煤业

90

8

16

西冯街煤业

90

8

17

伏岩煤业

90

8

18

史山煤业

90

8


19

四侯煤业

90

8

20

羊泉煤业

90

8

21

竹林山煤业

120

10

22

小西煤业

120

10

23

武甲煤业

120

10

24

皇联煤业

120

10

25

固隆煤业

120

10

26

亚美大宁

400

16

27

金海大宁

300

16

小计

226

 

3.主城区居住小区专用充电桩规划

小区专用充电设施依托小区的共用车位建设,是小区内部居民的共用充电设施。新建小区应将共用车位充电设施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项目竣工验收范围,应按照不小于20%的比例,在共用车位上安装专用充电设施。原则上,由新建小区投资主体确定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

既有小区依托共用车位建设专用充电桩,承担辅助充电功能。由业委会根据居民实际需求申请安装,充电桩数量不应小于小区共用车位的20%。原则上,业委会自主招标或委托社区居委会确定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

老旧小区主要为居民共用车位,小区居民充电完全依托小区专用充电桩。老旧小区应结合更新改造同步建设专用充电桩,或由业委会根据实际需求自主申请安装,充电桩数量不应小于小区共用车位的20%。原则上,业委会自主招标或委托社区居委会确定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

在小区公共车位安装充电设施建议由物业企业、业委会等组织征求业主意见,经2/3以上业主同意后实施。开展“统建统服”,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小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运营企业承担安全保障、维护检修的责任。在小区变电容量不足的情况下,运营企业负责扩容改造或建设智能有序调控系统。

(三)自用充电桩规划

自用充电桩依托小区的居民自有车位建设,是小区内部居民的私人充电桩。

新建小区将充电桩预留安装条件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项目竣工验收范围,所有车位应100%预留安装条件。

既有小区在社区指导下,引入具备智能有序技术、电力调配能力、安全预警处置能力的第三方专业运营商。

开展“统建统服”。小区居民向充电运营商申请安装及开通运维服务。运营企业应首先申请开展电力评估,由供电企业对小区进行剩余可用电力容量评估。运营企业依据评估结果确定小区自有充电桩安装方案,在小区变电容量不足的情况下,运营企业负责扩容改造或建设智能有序调控系统。

(四)规划布局小结

本规划布局结合阳城县主城区各类公共停车场、乡(镇)村、公路、旅游景区等规划布局,至2025年共新增规划布局公共充电枪1150个,现状公用充电枪406个,至2025年底公共充电枪枪车比达到1∶6;机关、企事业单位规划专用充电枪361个。共计规划新增充电枪1511个。

表5-10   各类充换电设施规划布局表

序号

公共充电设施类型

规划枪数

备注

1

主城区各类公共停车场规划

198

普通国省干线结合沿线镇区行政村规划充电桩共用

3

乡镇村

636


4

景区

300


5

旅游公路

/


6

普通国省干线

/


7

高速公路

16


小计

1150


序号

专用充电设施类型

规划枪数

备注

1

行政事业单位

135


2

煤矿

226


小计

361


阳城县规划充电枪总计

1511


(五)建设时序安排

2023年,完成全县乡(镇)镇区公用充换电设施、30个行政村、高速公路服务区公用充换电设施建设。

2024年,完成主城区公用充换电设施建设、100个行政村和4个景区公用充换电设施建设。完成主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部分专用充电设施建设,部分煤矿专用充电设施建设。完成小区“统筹统建”相关机制的制定,引导居住小区专用充换电设施建设。

2025年,完成剩余行政村和景区公用充换电设施建设。完成主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专用充电设施建设,煤矿专用充电设施建设。

考虑实际建设过程中在审批、建设、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各种问题,本规划建设时序安排、年度建设时序任务目标在实际建设时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六)充电设施管控要求

1.充电设备要求

(1)预留快充桩升级能力

公共充电站点应尽可能的选用大功率直流快充桩,减少单车充电时长,提高充电周转率,提升公共停车资源的利用效率。公共充电站点在设计建设中,应预留设备升级、充电功率进一步提升的可能性。

(2)提升充电桩信息能力

新建充电桩应具备电池安全监测能力和上传实时信息能力。快充桩均为直流桩,具备车桩数据通信能力,应打通电池安全数据的上传瓶颈。传统交流慢充桩不具备车桩数据通信能力,无法对接“智能有序”系统和“安全预警”系统。在慢充桩建设及更新中,建议推广使用直流慢充桩,鼓励淘汰现有交流慢充桩。实施建设过程中以实际安装充电类型为准。

2.信息平台建设要求

建设全县充电桩信息平台。所有新建的公共充电桩、专用充电桩、自用充电桩应纳入全县充电监管平台,并将充电桩信息数据实时上传。一方面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对运营企业信息管理、在线监控、状态查询、安全监测、大数据分析、功率管控等管理要求;另一方面,满足群众查询、筛选、导航、付费等使用要求。

3.风貌管控要求

规划制定统一的充电设备标志,形成城市品牌。在各类充电场地沿道路一侧设置醒目的充电设施指示标志。

公共充电设施应统一色调涂装,体现简约、现代、科技、绿色的风貌。

 

第六章   电力要求


1.制定供电能力建设计划。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将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配电网规划,优先保障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及乡村等地区实现配电增容。

2.制定优质用电服务计划。电网企业要严格落实从产权分界点到公网接入点的配套接网工程,由电网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维护,且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关成本纳入电网输配电价的规定。落实县优化营商环境关于优化电力接入服务的要求,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线上用电保障服务,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为充电运营企业和个人业务办理提供契约式服务、实现限时办结。

3.制定供电保障监管计划。在新建小区、老旧小区和农村配电网改造方案中,结合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将电力设施配电网规划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加强对充电设施供用电环节监管,保障充电设施无障碍接入。加强供电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规范转供电行为,做好配套供电服务保障工作。

4.建设过程中运营商根据本规划不同场景充换电设施数量及快慢比例要求,因地制宜,确定快慢充比例数量后,充换电设施负荷按配变负荷统计。电网公司根据国网供电10千伏配电网规划,对各单元的负荷和充电桩支撑能力进行评估。

 

第七章   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

电动汽车逐渐成为现代城市中的一种常见交通工具。而电动汽车充电桩作为电动汽车能源补给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仅是一项基础设施建设,更是为整个社会带来了诸多积极的效益。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建设改善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由于充电桩的普及,驾驶电动汽车的人们不再局限于家庭充电,可以在各个公共区域方便地进行充电,大大增加了电动汽车的使用便利性。这不仅减少了对传统加油站的依赖,还减少了因为充电不便而引起的交通堵塞问题,提高了城市交通的流动性。

二、经济效益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建设也推动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随着电动汽车市场的扩大,充电桩市场也在快速发展。充电桩制造商、运营商、维护人员等相关产业链环节的就业机会逐渐增多,为就业和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也促使了新型能源装备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推动了科技创新和能源技术的进步。

三、生态效益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建设促进环境保护。相比传统燃油汽车,电动汽车不会产生尾气排放,减少了对大气环境的污染。而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普及使用,进一步推动了电动汽车的发展,减少了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对低碳经济的实现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八章   实施保障

 

一、政策保障

1.加强规划指导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城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机制工作方案 的通知》《阳城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的相关文件要求,加强与综合交通、电网、旅游、停 车场、能源结构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 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与详细规划做好衔接,保障充电桩设施规划落地实施。

2.简化审批建设手续

电力、消防部门要为充电基础设施提供便利条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限时办结,减少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

二、组织保障

为了落实规划的实施,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充电设施工作领导组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负责推进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各项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协同推进落实有关工作。

三、安全保障

利用统一的充电信息化平台,掌握实时安全反馈信息,对充电设备、车辆电池进行安全预警。充电行业主管部门与应急部门制定安全预警的处置机制,形成对设备火灾、电池自燃等风险隐患的提前干预、救援能力。

四、资金保障

有效整合公交、出租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培育市场主体,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及智能服务平台。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补贴力度,制定有关支持政策并向社会公布,给予市场稳定的政策预期。积极申请上级基建投资资金适度支持。针对不同类别充电基础设施,兼顾投资运营主体合理收益与用户使用经济性等,指导出台充电服务费分类指导价格,规范充电服务价格机制。

五、群众意愿保障

各相关部门、企业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充电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建设等方面的宣传,让社会各方更多地了解充电设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设施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充电设施发展的舆论氛围。


附表:规划充电桩明细——行政村

附表:规划时序表

附图:

1.阳城县主城区现状充电设施分布图

2.阳城县主城区各类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规划布局图

3.乡镇村公共充换电设施规划布局图

4.景区、太行一号旅游公路驿站、高速服务区公共充换电设施规划布局图

5.阳城县主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用充电设施规划布局图

6.煤矿企业专用充换电设施规划布局图


政策咨询电话:0356-423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