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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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5-0025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18日
标      题: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25〕50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5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1-25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阳城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0〕8号)同时废止。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城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县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时的通信保障工作机制,提高突发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通信组织协调顺畅有序、响应处置及时高效、通信保障有力可靠,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阳城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通信事故造成通信大面积阻塞、中断的应急处置;其他重大自然灾害、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应急通信保障;因重大活动或其他需要启动应急通信保障的工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应急通信保障任务。

1.4 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领导、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密切协同、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原则。   

2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通信保障应急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阳城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联通阳城分公司、移动阳城分公司、电信阳城分公司、阳城铁塔办事处等单位领导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组成。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设1个办公室和6个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兼任。6个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现场抢修组、技术专家组、治安通行组、基础支撑组、新闻宣传组。

2.2 通信保障应急机构职责

2.2.1 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应急和通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

(2)负责通信保障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我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实施和进展情况。

(3)在紧急情况下,报县政府批准,统一协调各种通信资源,做好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

(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 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起草、修订,承担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负责对接协调三大通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基础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及汇总上报。

(3)遇通信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掌握情况,向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

(4)承办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 工作组及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牵头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组成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职  责:在县指挥部领导下,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汇总、资料管理等;负责协调、调动应急救援队伍、救援物资和装备,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快速调度,保障供应到位。

(2)现场抢修组

牵头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组成部门: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办事处、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职  责:根据县指挥部的安排,组织协调全县通信业开展通信网络抢修恢复的各项具体工作,保障通信网络畅通。

(3)技术专家组

牵头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组成部门:应急管理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办事处等专家组成。

职  责:对通信突发事故处置工作方案、措施提出建议;对通信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为通信保障提供技术咨询;承担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治安通行组

牵头部门:县公安局

组成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人武部

职  责:根据县指挥部的安排,负责查处打击破坏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做好军队与地方通信协调工作,保障应急物资、人员、车辆运输通行顺畅。

(5)基础支撑组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组成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供电公司

职  责:根据县指挥部的安排,负责调集抢险救援设备,做好通信保障物资储备调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信应急保障;全面监测、预警各种自然灾害;做好各种地质灾害对通信设施造成破坏的趋势预测;做好党政机关、重要通信枢纽及其他电信设施的电力保障工作。

(6)新闻宣传组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组成部门: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职  责:根据县指挥部的安排,负责通信设施损毁、应急保障事故的处置及通信恢复情况的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

2.2.4 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当突发事件威胁通信安全或需要通信应急保障时,及时掌握情况,向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县政府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服务工作,协调新闻媒体按照负责事故处理的职能部门发布的信息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和网络舆情调控。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队伍参与应急通信保障,做好军队通信与地方通信的协调支援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应急事故现场保卫、处置工程中的交通管理,以及需要立案事故的侦察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勘察、事故调查。

县财政局:负责公共突发事件中除通信网内事故之外的应急通信保障经费落实。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在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时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占用方面的支持。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应急救灾所需物资的储备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应急通信保障目标土地资源调查、征用、划拨的协调工作,做好各类地质灾害对通信设施造成灾害的灾情速报、趋势预测和情况分析。

县水务局:负责水库、河道、堤坝等水利设施的灾情预测和信息通报,为通信保障提供信息支撑。

县林业局:负责森林资源的灾情预测,为通信保障提供信息支撑。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为应急通信物资装备迅速到达目的地提供交通和运输保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广播电视网络安全应急保障工作,确保信息传输通畅。

县气象局:负责及时向各通信营运商提供恶劣气象预报,确保通信传输等设备不受自然灾害损坏。

县供电公司:负责在通信应急保障时,优先向各通信营运商提供电力保障,确保电力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属乡(镇)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的预警信息上报和通信应急保障时的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

各通信运营企业:设立相应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管理机构,组建由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建设及应急机动通信部门组成的通信保障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保障装备,负责应急保障队伍演练,加强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3 监测和预警

3.1预防机制

通信企业在通信网络规划和建设中,要贯彻落实网络运行安全各项工作要求,健全网络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强化对网络运行安全和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的监测及风险隐患排查。防范重大风险隐患,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各相关单位及通信企业要修订完善各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网络运行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的宣传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2 监测预警

建立相应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通信保障预警信息的监测收集工作。预警信息分为外部预警信息和内部预警信息两类。外部预警信息指通信网络行业外突发的可能需要通信保障或可能对通信网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内部预警信息指通信网络行业内部通信网上的事故征兆或部分通信网络突发事故可能对其他通信网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

各通信企业要建立相应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通信保障预警信息的监测收集工作。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发现预警信息。

3.3 预警行动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获得外部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应对措施,并由相关通信企业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通信企业通过监测获得内部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可能演变为严重通信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进行分析核实,经确认后,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其他通信网络企业,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3.4 预警分级和发布

3.4.1预警分级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Ⅰ级:因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县城及多乡镇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重大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全县多处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的情况。

Ⅱ级:因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全县多个电信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全县多个电信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

Ⅲ级:因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全县少数电信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全县电信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

Ⅳ级:因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全县个别电信企业所属网络局部通信故障的情况。

3.4.2 预警发布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确认预警级别并发布预警信息。各通信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应根据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

3.4.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有事实证明突发事件已经处置结束且通信网络恢复的,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终止相关措施。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与总体预案衔接。根据《阳城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协调通信部门启动响应、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响应工作划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突发事件造成多个乡(镇)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重大影响,及上级下达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本预案。

Ⅱ级:突发事件造成部分乡(镇)电信企业通信故障或上级下达通信保障任务时,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本预案。

Ⅲ级:突发事件造成少数乡(镇)电信企业多点通信故障时,由相关电信企业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企业负责人启动电信企业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Ⅳ级:突发事件造成个别乡(镇)电信企业局部通信故障时,由相关电信企业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企业负责人启动电信企业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4.2 应急处置

本预案重点考虑发生Ⅰ级、Ⅱ级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4.2.1 信息上报和处置

I级响应

启动程序:

重大通信突发事件发生后,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进行研判分析,将有关情况报告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同时报县政府,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确认后,由指挥长启动并负责组织I级响应。

响应措施:

(1)迅速通知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赶赴事故现场,做好通信保障应急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灾害事故发生,同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指挥机构报告请求支援;

(2)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按县政府要求,召开相关成员单位会商会议,协调组织跨部门、跨区域、跨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及应急装备的调用;

(3)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方案建议;

(4)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

(5)当上级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并接管指挥权时,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按要求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配合工作;

(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舆情引导工作。

Ⅱ级响应

启动程序:

重大通信突发事件发生后,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进行研判分析,将有关情况报告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确认后,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启动并负责组织实施Ⅱ级响应。

响应措施:

(1)迅速通知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赶赴现场,立即开展事故抢险工作,同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2)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方案建议;

(3)落实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向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相关成员单位下达通信保障应急事故恢复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

(4)相关单位接到任务后,应立即组织保障队伍、应急通信资源展开通信保障应急事故恢复有关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任务执行情况;

(5)按有关要求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6)当事态扩大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时,根据需要及时请求上级相关力量进行增援;

(7)做好应急救援舆情引导工作。

4.2.2 信息通报

在处置Ⅰ级、Ⅱ级突发事件过程中,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与通信保障应急任务下达单位或部门及相关通信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信息,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效率。同时应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重要单位和用户。

4.2.3 通信保障应急任务下达

发生Ⅰ级、Ⅱ级突发事件时,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指示,以书面或人工传递等形式向通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相关乡(镇)下达任务通知书。接到任务通知书后,各通信企业应立即传达贯彻,成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并组织相应人员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4.2.4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要求

相关乡(镇)和各通信企业收到任务通知书后,应立即开展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通信保障及抢修遵循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2)应急通信系统应保持良好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待命;

(3)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4)相关通信企业在执行通信保障任务和通信恢复过程中,应顾全大局,协同配合,必要时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进行统一协调;

(5)在组织执行任务过程中,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上报任务执行情况。

4.2.5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经启动响应的指挥机构确认和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相关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1)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已基本完成;

(2)通信网络运行基本恢复正常,核心业务节点等运行稳定;

(3)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应急通信保障任务基本完成。

4.2.6 调查、处理、后果评估与监督检查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对重大通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7 信息发布

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县指挥部确认,并负责有关的信息发布工作。

4.2.8 通信联络

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过程中,要确保应急处置系统内部之间和各部门之间的通信联络畅通。通信联络方式主要采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互联网、传真、卫星电话等。

5 后期处置

5.1 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任务结束后,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做好突发事件中所属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和汇报,不断改进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5.2奖惩评定及表彰

为提高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效率和积极性,按照有关规定,对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保障不力,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由各通信企业的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及应急机动通信保障人员组成,人员组成、联系方式及调整变化情况报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上报县应急管理局。

6.2 物资保障

通信企业应建立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资源保障机制,并按照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加强对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6.3 经费保障

因通信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处置费用,由各通信运营企业承担;处置突发事件产生的通信保障费用,参照《阳城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等规定执行。

6.4 必备资料

(1)1∶50万县地图;

(2)各种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通信调度预案和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 

(3)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器材的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清单;

(4)相关单位、部门及主管领导的联系方式。

6.5 宣传、培训和演习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和通信保障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每两年对有关通信保障应急队伍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通信保障应急的能力。

6.6 通信保障应急车辆

为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通信保障应急车辆及通信物资能够迅速抵达事发地点,各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通信抢修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好常规性车辆安全检查,配备必要的车辆工具,以保证通信应急保障的需要。

6.7 应急通信主要方式

应急通信主要方式有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卫星电话、网络电话等多种手段,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6.8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对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管理和更新。预案坚持周期性的评审原则,根据需要及时进行修改。 

7.2 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7.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附件:1.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2.通信保障应急处置组织构架图

   3.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356-422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