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安全温暖过冬,决定为全县困难群众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25年12月在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发放标准
困难群众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按每户300元标准发放。
三、资金来源
为保障困难群众一次性取暖补贴发放及时到位,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此次发放所需资金使用困难群众县级配套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取暖补贴发放工作,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增强工作合力,各乡(镇)抓紧组织对补贴对象底数进行摸底核实,周密做好各项工作,确保2025年12月底前将取暖补贴发放到位。
(三)加强管理。各乡(镇)要切实加强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核准补贴对象,规范发放程序,确保精准发放,专款专用。要落实主动告知机制,公开发放标准和发放范围,确保发放工作公开透明。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